保障食品安全 四川将实施召回制
2007-08-31 09:57
营销资料
采取鼓励召回和强制召回等办法,拒绝召回将受重处,问题严重企业将市场禁入
今(31)日起,四川省工商系统针对全省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民生特别行动”正式启动。
由于部分小作坊和无证无照加工企业生产的劣质食品进入流通渠道,四川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问题不容乐观。昨日,全省工商系统在“民生特别行动”通报中指出,首次提出将实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商品召回制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将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对如何实现此次行动的目标,省工商局提出了七条具体措施。其中第四条规定,实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商品召回制度。采取鼓励经营者主动召回,强制经营者召回等办法,召回不合格特别是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对应当履行而拒绝履行召回义务的经营者,要依照国务院“第503号令”的规定严厉查处。
省工商局在安排部署此次“民生特别行动”时指出,此次“民生特别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4个多月,要一个个企业、一个个产品、一个个区域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本次行动确定了整治重点品种、对象、区域。重点品种为: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调味品、辣椒制品、酱腌菜、禽蛋及其制品、桶装水及饮料、月饼及糕点、酒类、边销茶、水产品、豆制品、鲜奶及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20个品种。特别要将工业用油冒充食用油、注水肉、病死肉、假冒伪劣奶及奶制品、有毒有害散装白酒、劣质桶装饮用水等作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