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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酒管局重点监管“三小企业”

2007-08-01 10:41 营销资料
近日,在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系统年中工作会议上,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卢荣华提出,下半年,《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依然是全市区、县酒类专卖管理局要继续狠抓的重点,随附单制度也将进一步推进。另外,“三小企业”(小市场、小夜店、小餐饮)的监督检查将成为今后检查工作的重点。
加强“三小企业”监督管理力度
     “三小企业”——小市场、小夜店、小餐饮由于其数量较大、流动性大成为违法行为的易发地。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下半年“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市酒类市场的整治工作”的工作方针。
     对超市、卖场和连锁餐饮等商业流通主渠道,将继续开展半年一次的上门检查工作,通过上门检查,一方面加强对商业流通主渠道企业酒类经营的监管,另一方面可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对酒类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研究改进方法,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进一步搞好酒类商品主渠道的监管工作。
     集贸市场是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比较集中的区域,在前期调查研究阶段,要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明确管理重点,制定管理办法。他们将根据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市经委食品业管理处、法规处一起召开集贸市场负责人座谈会,明确市场管理者的工作责任,共商加强酒类商品管理的对策。同时,以规范市场酒类经营者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为重点,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包括:清理无证;开展培训;建立制度(其中包括《随附单》制度);加强检查等。另外,以《随附单》为抓手,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力争使集贸市场酒类市场的秩序有明显改观。
     加强对中小型娱乐场所(小夜店)的检查。下半年,在“小夜店”整治工作中,他们将与国际洋酒公司、酒类流通协会召开在沪八大洋酒公司中国总部负责人座谈会,统一认识,研究对策。请八大洋酒公司提供直接供货娱乐场所名单,以确定工作重点。另外,对非直接供货的“小夜店”开展有重点的检查,有针对性地治理假洋酒问题。
继续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在此次会议上,卢荣华表示,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酒类企业《随附单》的使用,开展随附单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上、下结合,市、区联动的方法组织检查。市局负责对全市2200家酒类批发企业《随附单》使用情况再作一次排摸,按区(县)列出未使用《随附单》的批发企业名单;各区(县)专卖局负责按名单逐家上门检查,确保在年底实现年初制定的有酒类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100%使用《随附单》的工作目标。各区县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检查,并报市局产销管理部备案。
     另外,在抓好超市、卖场连锁企业“电脑随附单”扩大试点的工作基础上,本着“自愿使用、提供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广“电脑随附单”的使用。
     下半年,各局将进一步摸清散装酒销售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做好整顿规范工作,力争使散装销售处在可控状态,确保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为了加大酒类企业事后监管的工作力度,使监管工作逐渐制度化,制定酒类企业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和建立回访制度也是下半年工作的重点。
     按照属地化网络化管理模式,在酒类企业取得酒类经营许可证后,把对企业的回访作为一种工作制度确定下来,按行政区域范围,及时定期开展回访。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核实酒类批发企业在申请酒类行政许可时的承诺是否真实,企业的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企业酒类的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同时,把回访与依法检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明年是《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下半年市局将抓紧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并将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工作。 来源:《华夏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