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三超市自制食品不合格被要求整改
2007-05-21 13:54
营销资料
因吃板鸭,一儿童被毒死,最近发生在乌鲁木齐市沙区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乌市商务局的高度重视。5月17日,乌市商务局联合乌市卫生局等部门在首府范围内展开食品安全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3家大型超市,检查过程中发现这3家超市的自制糕点、卤制品没有按要求冷藏,没有配备防尘防蝇设施,更为严重的是,检查人员还在一家超市里发现了“三无产品”,乌市商务局曾在4月28日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在问题,要求整改,然而20天过去了,又发现同样的问题。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乌市商务局要求3家超市立即整改。
此次检查的另一个目的是,检查国家商务部颁布的从5月起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执行情况,办法规定,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企业须建立“协议准入湿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照这5项制度,此次检查组发现这3家大型超市均未健全这5项制度。
“办法刚执行,还有一个过渡期,如果下次检查发现仍有超市未健全制度,将按相关条款执行,处以3万元罚款。”乌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处长温尚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