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更加贴近人类观念的传播媒体
数字媒体系统能够处理文、图、声、像等多种信息,适合人类交换信息的媒体多样化特性。多媒体的实质不仅在于多种媒体的表现,而且在于媒体(比特流)的可重复使用和相互转换。
受众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传统的大众传播中,智慧存在于信息发出一端,大量的信息推向受众,而后者被动接受。在数字世界里,信息按比特存放在公开的仓库(计算机硬盘或光盘)内,由受众去拉出其需要的信息。所有的数字媒体都包含互动的功能,智慧可以存在于信源和信宿两端。
趋于个人化的双向交流在数字媒体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之间能进行实时的通讯和交换。这种实时的互动性首先使反馈变得轻而易举;同时信源和信宿的角色可以随时改变。数字化传播中点对点和点对面传播模式的共存,一方面可以使大众传播的覆盖面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可以越来越小,直至个人化传播。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多媒体不是简单地把多种媒体混合叠加起来,而是把它们有机地结合、加工、处理并根据传播要求相互转换,从而达到“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的效果。
技术与人文艺术的融合
数字媒体传播是一个文理融合的全新领域,掌握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是传播的基础。此外,数字媒体具有图、文、声、像并茂的立体表现的特点,如何利用多种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使之综合,最有效地传达信息,就日趋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业务原则
1.分众(Focus):即:Segment,有效区分受众人群。
2.精准(Precise):准确把握目标受众的商业需求。
3.互动(Interactive):能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上游:厂商客户;下游:终端用户)之间的信息互动、相互沟通、互通了解需求。形成有价值的互动信息回馈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