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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研究的定义与发展

博锐百科 2011-06-13 16:00 营销资料
定性研究 关于定性研究的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国外学术界一般认为定性研究是指;在自然环境中
  定性研究  关于定性研究的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国外学术界一般认为定性研究是指;“在自然环境中,使用实地体验、开放型访谈、参与性与非参与性观察、文献分析、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的研究;分析方式以归纳为主,在当时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从当事人的视角理解他们行为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然后在这一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通过证伪法和相关检验等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检验;研究者本人是主要的研究工具,其个人背景以及和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必须加以考虑;研究过程是研究结果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必须详细记载和报道”[3]。近年来盛行的所谓质的研究方法,实际上也是属于定性研究的范畴。
  定性研究发端于19世纪,在20世纪20、30年代因社会调查运动而开始得到发展。早期的定性研究是从调查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开始的。在社会调查运动中,定性研究仍是一种附带性工作,没有人意识到它的价值。但这一种局面由于人类学的兴起而改变,人类学的兴起标志着定性研究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实践而存在。人类学研究因强调现场调查、人种志研究而使定性研究逐渐得到认可。
  随着人类学研究的发展,定性研究在教育研究中的作用开始凸现。拉伊提出了应强调在课堂研究中定量与定性方向的并重。而真正向教育研究中的定量化倾向发起挑战的是沃勒尔。他认为,儿童和教师不是教与学的机器,而是与复杂的社会联系须臾不可分隔的一个完整的人,学校本身也就是一个社会,因为人生活于其中。因此,他主张不要用统计等定量的方法来研究教育。1965年皮亚杰对“心理测验”提出了批评,认为只进行数量上的研究不从属于质量上的分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与此同时美国的研究者提交了许多使用定性方法的论文,在定性研究者与定量研究者出现了大量的对话,一些在定量研究界享有很高声誉的研究者开始探究定性研究的特点、规律并提倡应用。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比较理论基础不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理论基础不同  定量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哲学史上发展了一百多年的实证主义哲学。而定性研究的理论基础则包括建构主义、后实证主义、解释学、现象学等各种理论流派,虽然这些理论流派之间的观点有着不同之处,但与实证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本体论两者有着不同的前提假设。实证主义认为,现实事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价值因素的影响。主体和客体是两个截然分开的实体,主体可以通过对一套工具的操作而获得对客体的认识。在对客体的认识上,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社会现象可以被经验地感知,一切概念必须还原为直接的经验内容,理论的真理性必须由经验来验证。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认为,社会现实的本质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因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空赋予各不相同的意义。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实际上是主体在和客体的互动关系中对客体的重新建构,主体和客体两者是一个互为主体的关系。
  第二,在认识论上,实证主义极力推崇经验的作用,认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一切概念必须还原为直接的经验内容,理论的真理性必须由经验来验证,认为“知识”有其客观的规律,具有可重复性。研究者只要遵循一定的方法规范,就可以将研究的结果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否认事实与价值是相互独立的客体,他们认为对知识的认识不是唯一不变的,它是对具体社会文化情境的建构,是参与各方面通过互动而达到的一种暂时的共识。知识是一个重构的创造的问题,不存在带有普遍意义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的知识。
  第三,在方法论上,实证主义倾向于夸大科学方法的作用,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逻辑为科学理论合理性的依据,试图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于包括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一切研究领域。正是科学主义在教育研究领域的大力提倡,使人们误以为教育研究就是要提倡那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强调对教育的研究应精确化、量化。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对此提出了猛烈的批评,他们认为人为万物的尺度,因此应关注人生的价值、意义、态度与理解,关注价值世界,注重情感、创造性的智慧和对生命的感受。而这一切是无法用数学的语言用数据的形式来表现的,只能通过描述性、解释性的语言来实现。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教育现象,只会导致对人的肢解和教育活动的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