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
贵州省制定的《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贵州是酱香型白酒主产区之一,目前有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200余家,包括享誉海内外的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均有详细规定,发布实施以后有利于稳定和提升酱香型白酒的质量水平,提升消费者的认同感。
此次《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生产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以保障酱香型白酒质量。周思然指出,食用酒精是生产新型白酒最重要的基础物质,采用食用酒精进行勾兑已经成为一些新兴白酒品牌的新工艺,这种新工艺与传统纯粮酿造工艺有着本质的区别。标准中禁止添加食用酒精是对传统工艺的一种坚持,也是追求高质量的一种保证。同时,标准中提出的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实质上是指一些香精香料、甜味剂等添加剂的添加。标准禁止使用添加剂,不仅从源头上根除了添加剂非法添加或添加过量的行为,同时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酱香型白酒的饮用安全。
据悉,早在2007年,贵州省质监局就曾发布《酱香型白酒》地方标准,2008年又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组织相关单位着手编制国家标准,而此标准主要参考的是贵州酱香型白酒生产质量和工艺编制。因此,毫无疑问,此次《酱香型白酒》标准多多少少含有茅台标准因子。在酱香型白酒队伍中,贵州茅台拥有其不可低估的技术实力和高质量,酱香型白酒的发展与茅台的壮大密切相关,因此,贵州茅台被作为标准制定参照的对象之一也情有可原。
近几年,贵州白酒工业发展迅速。2010年,规模以上白酒工业实现总产值220亿元,较2005年增长3倍。根据规划,到2015年,贵州省白酒产量将达到50万千升,其中茅台酒产量将达到4万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