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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物价涨得比工资快

食品产业网 2010-10-25 14:53 蔬菜水果
潍坊物价“涨声”一片 该不该涨谁说了算-食品产业网
  潍坊传媒网讯 近日,我市物价上涨成为了多数市民普遍关注的话题之一。大到房价、金价,小的粮油禽蛋的价格都纷纷看涨。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普遍表示,如今物价涨得比工资快,日常消费不得不精打细算了。另有部分市民表示,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发现很多产品也跟着其他产品的走势一同涨起来,整个市场“涨声”一片。

  商贩跟风涨价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少商贩也趁机浑水摸鱼、跟风涨价。如孜然、胡椒等调味品,有些摊位竟比其他商家每公斤高出3-5元,当记者问及涨价原因时,商贩以调味品的质量不一样为借口蒙骗消费者。另外,有的日用品类商品的标价与售价相差过大,中间留下了过大的“砍价”余地,这些虚而不实的标价,也是一种变相的“涨价”,消费者在这里买到的商品价格往往要高于其它明码实价的商品。

  涨价出现连锁反应

  记者在潍城区健康街一农贸市场采访发现,除禽蛋类商品价格较为稳定外,蔬菜及部分农副产品的价格变动很大,有的甚至是一天一价。问及涨价原因,商贩们的回答几乎一致:运费上涨、成本上涨,甚至人工费也上涨。而蔬菜类的价格受市场调节影响很大,如遇到阴雨天气,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会随货源吃紧的状况陡然走高。除农贸产品外,金属类商品价格也纷纷上涨,在一家五金销售店,记者发现,5cm的钢钉价格稳定在3.5元/斤,而6cm的钢钉价格由3.8元/斤涨到了4.6元/斤,涨幅近20%!同样是钢钉,为何有的型号涨价,而有的却没涨?商贩的回答却是进货价格不同,他只能跟着批发商一起涨,不然就是赔本生意。

  物价局:对于不法商贩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就近期物价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市场经济下,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市民不必恐慌。但诸如“跟风涨价”、“肆意哄抬物价”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另外,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还指出,凡下列行为下列均为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如市民遇到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请积极与市物价部门联系。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