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平价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每区每年最少,选10个社区布点。由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平价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直通车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平价蔬菜直通车在市区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政策,保障便捷通行。
同时,对已通过公安部门批准上路且全部用于经营平价蔬菜直通车的运行费用按每月3000元/车补贴,补贴每经营满一年发放一次。对购置新能源车辆按国家出台的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各区人民政府要将平价商店建设和平价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每年至少选10个社区作为蔬菜固定销售点。
出发点:改变“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状
根据方案,平价蔬菜直通车进社区,是以解决蔬菜卖难买贵、放心消费为目标,从整合农业生产、流通和市场资源着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产销对接、平价销售的方式,鼓励企业运用平价蔬菜直通车的形式进入社区销售蔬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推进完善全市蔬菜销售网络化建设,抑制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努力改变“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状。
直通车按照“统一管理办法、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准入标准、统一扶持政策”的要求,以平价蔬菜直通车为媒介,在商业网点配套缺乏、中低收入人群密集区域(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长期开展产销对接平价蔬菜销售,并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
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请
方案对申请直通车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农产品经营经验,采取产销对接方式,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与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
拥有自营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以上或联营标准化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流通企业与本市蔬菜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长期蔬菜供应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基地面积500亩以上。
企业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200平方米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100平方米以上。拥有10台(含10台)以上平价蔬菜直通车的企业,并且有10个以上的固定销售点。
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品种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蔬菜。直通车要直接进入社区,方便群众的购买,切实让群众感到方便、安全、低廉、实惠。
价格要比周边市场同类蔬菜低两成
蔬菜直通车的选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商业网点不配套的社区,二是具有一定人口数量的社区。
平价蔬菜直通车每天应定点、定时销售。营业时间原则上为6:00至20:00,也可根据各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适当调整。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的蔬菜品种应不少于30个,销售价格必须低于社区周边市场同类蔬菜均价20%以上,且应有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的价格在每斤1元以下。要明码标价且必须符合相关农产品质量标准,并且不能占道经营、不能妨碍交通、不能扰民、不能留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