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供水局对水果摊进行暗访
2月22日,富阳工商分局邀请富阳日报、富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水果市场内的摊位进行暗访调查。暗访中发现,
2月22日,富阳工商分局邀请富阳日报、富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水果市场内的摊位进行暗访调查。暗访中发现,泡沫箱包装的小青枣中均有水瓶,水瓶的容量从500毫升到1.5升不等,即每箱小青枣含水至少1.5斤、多至3斤。3月15日,工商部门通过网络维权通道,再次接到网友对水果批发市场商户在青枣箱暗藏水瓶、苹果箱底层有空格等过度包装行为的投诉。为此,3月19日,工商工作人员来到大自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果交易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回访中发现,市场举办单位在水果交易中心入口处公示栏张贴《温馨提示》,告知消费者青枣、苹果、荔枝、芒果等整箱销售的水果因运输、保存、保鲜等原因,水果箱内会有纸板、纸屑、保鲜水瓶、软纸等物品,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要求商户明示包装物的构成、分量及商品的净重;摊主也在各自摊位前设置提示牌,提醒消费者部分整箱水果包装箱内含有纸板、纸屑、保鲜水瓶等,请消费者在选购时询问、了解详情。
据悉,工商部门此前已对市场举办单位负责人和市场内所有水果经营户进行集体约谈,明确告诫经营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水果包装中如因保鲜、防腐需要放置水瓶等其他物品,经营者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其成分、用途等情况,介绍水果的分量时必须除去包装物等其他重量。
同时,责令经营户立即改正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数量短缺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否则将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