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因此国务院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下最大气力抓好。中央高层也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很多地方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有的还实现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自上而下重新整合,原来分散在工商、质检、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步统筹在一个部门内。
而在《食品安全法》修订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力推的食品安全国家抽检工作中,以“发现问题、风险监测”为导向的过程监管思路已明细,正改变过去的分段监管、结果监管、事后应对中多部门扯皮的状况。
2010年2月3日,陕西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毒奶粉”被曝光,一批早在2008年就被要求排查、销毁的10吨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再次流入市场。随后,上海、宁夏也纷纷爆出2008年问题奶粉重现市场的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新一轮质疑。
6天后,2010年2月9日,我国食品安全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高调宣布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任主任,并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上,李克强直指“近期发现的使用和销售‘问题奶粉’违法犯罪案件”,要求彻底追查,对“问题奶粉”要全部销毁,对不法分子要予以严惩。李克强更坦率表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较薄弱,形势严峻,必须“加强监管、标本兼职,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国务院食安委成立后,即着手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督导食品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