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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四项措施对进口酒类加强监管 09-04

《中国国门时报》 2012-09-04 11:12 葡萄酒
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四项措施对进口酒类加强监管 09-04 今年以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酒类332批、4

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四项措施对进口酒类加强监管   09-04

今年以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酒类332批、4748吨。其中,检出不合格2批并已退运销毁,经整改合格35批。

    据该局分析,进口酒类不合格问题趋于多元化。一是安全卫生不达标。主要集中在配制酒重金属超标准,葡萄酒违规超量使用二氧化硫、山梨酸等添加剂。二是产品信息未如实标识。由于酒厂对生产过程控制、管理等差异,有些葡萄酒产品不能达到酒厂的预先设定目标。三是货证不符。多发生在进口商一次性进口多个品种葡萄酒时,如葡萄酒品名正确但年份与申报不一致。四是产品信息标识不全。GB7718《标签通则》中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免除标识保质期。有些进口商在进口酒精度低于10%的酒类时,未按要求标识保质期,造成产品信息标识不全。

    对此,青岛局采取了四项监管措施。一是加强酒类进口商的备案管理,推进进口食品备案库监督检查,保证进口食品在口岸储存期间的安全和有效监管。二是加强进口预包装酒类中文标签检验,科学开展中文标签的符合性检测,并根据警示通报信息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进口酒类安全卫生项目检验。三是加强进口酒类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产品追溯召回制度。四是注重与部门联合,加强进口散装葡萄酒后续管理,不给违法经营者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