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独董集体质询“有悖常理”
海南椰岛9月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4名独立董事崔万林、肖义南、张健、刘向阳递交的《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质询函》,质询海南椰岛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自2014年11月启动以来,33个月过去至今仍未有结果。
9月5日,海南椰岛董秘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公司将会按照独董的要求尽快对股权转让事项做核查,并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位独董表示,之所以集体提出质询,是因为这一股权转让长期悬而未决,致使对公司治理的规范以及长期经营决策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并极有可能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的权益。同时,股权转让时间跨度之长,远超市场预期,关于该股权转让事项过程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市场疑议声音越来越多。
海南椰岛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该股权转让事项早在2014年即开始筹划。海南椰岛因股东海口国资公司曾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自2014年11月28日起停牌。同年12月3日,海口国资公司正式通知其正在筹划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海南椰岛全部国有股权事项。 2015年2月3日,海口国资公司收到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椰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批复》,同意其启动程序公开征集海南椰岛国有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根据相关要求,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间,海口国资公司应当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必要性、可行性、转让方式、定价。随后至2015年3月30日,海口国资公司与意向受让方海南建桐正式签署协议,按暂行办法规定,此期间海口国资公司应完成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据海口国资公司后续披露:“国资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已经将向海南建桐转让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椰岛7873.7632万股股份的申请递交至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且该等申请已经呈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目前正在审核国资公司申请并要求国资公司补充提供部分说明文件,国资公司正在准备该等文件。” 然而,自2015年至今,海口国资公司屡次披露的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却毫无变化。 根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转让事项筹划至转让协议签署,上述股权转让的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实际耗时只用了4个月,而后续的“补充提供部分说明文件”工作至今已有28个月。
独立董事质疑称:“明显有悖常理,我们质疑信息披露存在不实的可能。”因此,独立董事集体要求海南椰岛董事会即刻对股权出让方海口国资公司及意向受让方海南建桐对上述问题启动相关核实程序,并将核实结果以及有关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的过程文件予以公开。“如信息披露存在违规情况,我们将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