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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出售功能性饮料需领许可证

国家食品信息安全中心 2007-11-29 19:49 饮料
11月24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检查了多家便利店和超市,发现不少商家在销售红牛、力保健等功能饮料。执法人员称,售卖功能饮料必须取得《保健食品企业经营卫生许可证》,查获的便利店均属无证经营。 便利店多有功能饮料出售 当天,检查人员在一些加

11月24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检查了多家便利店和超市,发现不少商家在销售“红牛”、“力保健”等功能饮料。执法人员称,售卖功能饮料必须取得《保健食品企业经营卫生许可证》,查获的便利店均属无证经营。

 
便利店多有功能饮料出售

当天,检查人员在一些加油站附属便利店及“美宜家”、“万店通”等连锁店检查时发现,这些店面里均有“红牛”、“力保健”等功能饮料销售。便利店和市民都不知道,由于此类饮料属于“保健食品”,需要领取特别的许可证才有销售资格。

药监局执法人员李孔威说,有“卫食健”字号的都属于保健食品,便利店销售该类食品需到食品药监局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然后到工商局增加营业许可才能售卖。而东莞几乎所有便利店的营业许可都是日用百货、副食品等,不包含保健食品,属于无证经营。

市民:便利店无资质为何家家卖

昨日,记者在花园新村一带探访了一些百货店、便利店,发现几乎家家都有“红牛”出售,店内的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卖功能饮料还要额外办证。仅前日一天时间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就查处了79家存在违规销售功能饮料、药品等问题的士多、日杂店。

“既然批号都是保健食品,而且药监部门也说不能随便卖,怎么满大街的违规销售现象?”刚给上幼儿园的孙女买了某品牌功能饮料的晖姨听到记者讲述,马上夺下孙女手中的铁罐。

“就算取得了许可证,也不能无原则乱卖,否则许可证还有什么意义?”退休教师权叔昨日下午对记者说,有关部门在控制有潜在危害的食品流通方面应该更有作为,一是可以要求厂商在包装上醒目地注明保健食品的副作用;二是应该多用公共渠道发布有关健康知识,让市民掌握食用原则。

同济医学院附属东莞医院的营养专家朱海清医生说,喝功能饮料如果成为习惯,长远来看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

“功能饮料的普遍特点是添加了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成分,这些成分只要在三餐进食时足量摄取,就没有额外补充必要,”朱海清说,“最关键的是功能饮料中的营养成分多是化学合成品,过量摄入有害无益。就像味精一样,大多是化学结晶物,失去了营养价值,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朱海清称,经常喝功能饮料的副作用不会很快显现出来,而是类似于“慢性中毒”,可能在将来致病。她打比方说,从食物中提取的维生素E对人体是有益的,但化学合成的维生素E则只能用于辅助治疗,不能经常进食,否则会在老年时期患上痴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