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我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2010年前将再投28.4亿元治理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流域水污染
昨天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带领下,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抵达深圳,听取我市实施《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的情况汇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50多亿元,用于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三河流域污水日处理能力已达67万吨,2010年前将再投28.4亿元,在流域内建成完整的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系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光明在迎宾馆与检查组一行座谈,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汇报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及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陈小川表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广东省高速发展到今天,资源尤其是饮用水源的保护非常关键,此次检查主要是了解各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通过检查促进各地更好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她说,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者,深圳理应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做得比较好。她希望深圳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做得更好,为全省树立榜样,形成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良性循环局面。
李锋说,深圳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七成以上饮用水来自东江。在城市快速发展中,为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健康水,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坚持把保护饮用水源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不断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多管齐下,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保障了市民饮水安全。此次,我市将以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
据了解,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是东江的重要支流,为尽快改善三河水质,我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等手段,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累计投资50多亿元,建成了横岭、观澜等9座污水处理厂及累计150公里配套干管,总处理能力67万吨/日,建成观澜河应急工程等河道处理工程和一批小流域污水处理工程,累计处理量超过50万吨/日。下一步,我市还将投入28.4亿元,动工上洋等6座污水厂的新、改、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力争在2010年之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8.5万吨/日,完成流域内208公里污水管道的建设任务,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网络系统,使流域旱季河水全部处理交接。按照今年我市委托相关科研单位进行的可行性研究结果,污水处理后最终出路为排海;为此,我市将重点推进排海的相关前期工作,以达到远期三类水的交接目标。
为切实保障水库水质,我市投资逾28亿元,先后在深圳、西丽、铁岗、石岩四大水库推进治理工程,并投资10多亿元,对13座主要饮用水库一级保护区实施征地拆迁和围网。目前,罗田等水库隔离管理工程已动工。
据悉,2007年,我市绝大多数水库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了21项河流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主要河流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我市率先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水源保护区的数字定位管理。目前,我市共划定水源保护区27个,总面积59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0%,并把一级水源保护区在内的全市974平方公里土地划入生态控制线,禁止除公园绿地等四类用地以外的任何开发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