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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饮料”仍不时现身

中国食品商务网 2008-12-09 13:44 饮料
已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标《饮料通则》规定,市场上销售火爆的功能饮料将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则是特殊用途饮料,其主要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各大超市发现,功能饮料仍不时现身货架。 针对目前市场上颇受欢迎的果汁饮料,《饮料通则》
 已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标《饮料通则》规定,市场上销售火爆的“功能饮料”将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则是“特殊用途饮料”,其主要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各大超市发现,“功能饮料”仍不时现身货架。

    针对目前市场上颇受欢迎的果汁饮料,《饮料通则》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者等于10%。即凡是果汁(浆)含量低于10%的,今后都不能称为果汁饮料,而若打出“纯果汁”标志的饮料,其果汁含量则必须达到100%。还有,果味饮料的果汁含量也不能低于5%。

    昨日,在西工区解放路附近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大多数果汁饮料已经按照规范在包装上注明了果汁含量,且显示果汁含量均大于10%。但“功能饮料”仍时有现身,如红牛饮料依旧在包装上注明“维生素功能饮料”字样。

    有些“功能饮料”已经“变身”了。超市销售人员介绍,新标准实施后,以前一直以“功能饮料”宣传的王老吉凉茶被归入植物饮料行列,其包装已作了相应调整。

    记者又来到涧西区景华路另一家大型超市,看到除红牛饮料之外,一款宣传有“消除疲劳、增强抵抗力”功效的力保健饮品也标有“功能饮料”的字样。超市销售人员表示,由于规定刚刚实施,厂家还没有来得及更换包装,“应该在更换中”。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的周科长告诉记者,“功能饮料”本次之所以被叫停,是由于其宣传有“抗疲劳、增加蛋白质、增强抵抗力”等功效,非常类似于保健品,消费者容易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