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餐馆现榨果汁制作规程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月4日和1月5日,楚天都市报刊登了酒店鲜榨果汁的系列报道,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当前,正值全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为保障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针对媒体所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近期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酒店、餐馆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巡查,并结合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掌握餐饮单位现榨果汁制作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操作规程等,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二、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宾馆、酒店、歌舞厅、茶社、KTV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记录、食品原料仓库、果汁加工专间(场所)等。对未取得现榨果蔬汁卫生许可的单位,严禁现场加工制售果蔬汁;对发现的未取“QS”标志或标识不全的添加剂要予以封存;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经营单位,要立案查处。
三、取得现榨果蔬汁加工许可的餐饮单位应规范果蔬汁加工的操作规程。同时,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现榨果蔬汁是指以水果或蔬菜为主要原料,以压榨等机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鲜果汁或蔬菜汁,餐饮经营单位不得将浓缩果汁调配产品作为现榨果蔬汁销售。
四、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应从即日起开展果蔬汁现场抽样工作,区级负责抽检15件,市级负责抽检20件,检测结果应于1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色素等。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鲜榨果汁制定的卫生标准,相关检测项目应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并参照《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的有关规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