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鹭发现苍蝇惊呆消费者
屡次出现质量问题,银鹭产品难以令人心安-食品产业网
食品安全问题备受消费者和商家关注。今年以来,《维权万理行》周刊频频接到有关厦门银鹭产品的投诉,消费者反映称银鹭产品内含污秽不洁的东西、银鹭罐头含苍蝇、银鹭过期却依然销售、银鹭八宝粥原料质量差等等,一系列围绕着银鹭产品质量问题也屡见各大媒体,银鹭产品质量问题渐渐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消费者不禁纳闷为何银鹭作为中国名牌产品却接连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今后叫消费者还如何相信?
律师说法: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补偿
就消费者相关的投诉,本刊向律师请教有关法律问题。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仁杰律师认为,厂家生产和销售食品必须保证卫生和安全。消费者发现食品中有“异物”,要求赔偿是合理合法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另外,对于其他方面的索赔,吴仁杰律师也谈到,如果情况属实,即食品有里面发现死虫系该公司生产属实,则消费者还可请求的其他方面补偿有“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补偿费等,但消费者对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及其中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银鹭八宝粥出现这一系列问题不是食品行业中的个例,但我们也不难看出,食品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产品质量偶尔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屡屡出现同样的问题而不去解决问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严格审查被委托商的生产硬件和软件,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而不能一味地追求产量而不顾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名牌的核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题,只有不断提高质量,才能保持品质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才能为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过期银鹭芒果汁 依然活跃于市场
山东青岛的张先生向本刊反映,2010年他进了一批银鹭芒果汁准备春节销售,然而产品卖出去没多久就有消费者回来讨说法要求退货,张先生疑惑不解,随后把银鹭芒果汁打开箱看后发现里面罐头上写的日期都过期好几年了,生产日期还有06年、07年、08年等不同日期混在一起。张先生打开瓶罐发现里面全是跟蛋清一样的东西,甚至还有几罐外面都生锈了。从瓶罐外面的保质期看是一年,为何有些都过期了好几年的还依然在市场上销售?张先生感到无奈和不解。
“贴牌”银鹭罐头内发现苍蝇惊呆消费者
2010年春节,浙江嵊州市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据张先生说,去年中秋的时候,厂里发了一箱银鹭糖水荔枝当福利,食用过程中在其中一罐糖水荔枝里面发现一只苍蝇,张先生顿感一阵恶心,怎么也想不明白何以象银鹭这样的大品牌也会出现如此低劣的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立即与银鹭公司联系,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无耐之下,张先生通过网络向媒体求助,希望能得到网络媒体的帮助。
2010年3月9日,本刊就以上相关问题特致电致函给厦门银鹭公司,直到3月15日厦门银鹭公司市场部一吴姓负责人才和本站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称:山东青岛的张先生所反映日期过期好几年是经销商问题,现已交经销商处理此事;浙江嵊州市消费者张先生所反映银鹭罐头内发现苍蝇问题已基本妥善解决,并得到消费者认可。
遇到产品出现问题时,厂家理应先追溯当天的该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和产品检测记录,看看留样的产品有没有问题,并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查出问题所在,对症下药进行整改,以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然而遗憾的是,在本次投诉中,该公司相关人员强调银鹭糖水荔枝不是银鹭总厂生产的,而是委托福建平和宝峰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至于糖水荔枝里面为何会出现苍蝇自己不是很清楚,需要厂方的人来解释,并声称既然问题出现了,银鹭一定会给生产厂方施加压力。银鹭公司会给福建平和宝峰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施加怎么样的压力本刊不得而知,但自始至终,本刊没有听到银鹭方面对苍蝇问题的解释。
银鹭八宝粥原料质量差
2010年6月29日,福建永泰县段女士投诉称:去年在超市买过几罐银鹭八宝粥,总感觉里面添加的花生仁有哈喇味,于是就很少买了。最近老公又买回一箱12罐的银鹭桂圆莲子八宝粥,今天喝到第六罐了,依然是罐罐的花生仁都是哈喇味的,可以想象在银鹭工厂仓库里大包堆积的花生米原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我也是做质量工作的,难道银鹭工厂对他们的花生仁原料从不检查挑选吗?福建这里温湿度很高,发霉变质是很容易的。银鹭食品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从不食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呢?我的同事有不少是做食品质量出身的,在多家食品厂呆过,他们说,有很多东西他们不吃:罐头、果汁饮料、方便面、火腿肠、八宝粥……
银鹭花生牛奶含有不明昆虫
据慧聪网:近日,本网收到一封投诉邮件。邮件内容如下:昨晚买了瓶银鹭花生牛奶喝了两杯就睡觉了,今天早上起来口渴到(倒)了一杯刚想要喝突然发现一只不明昆虫尸体漂浮在杯子里,顿时胃翻江倒海。这么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食品竟然有此质量问题,让我以后再也不敢相信贵品牌!
根据来信,慧聪食品工业网编辑了解到这位消费者是李女士,并打电话向李女士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电话中,李女士再次向编辑介绍了情况,正如邮件中所写:“昨晚在超市买的,睡觉前喝了两杯。今天早上,再打开喝,倒出来就看到虫子。”
电话之后,李女士还在QQ上给编辑留言:或许你们会认为花生牛奶里的虫子是人为的,但的的确确是从花生牛奶瓶子倒出来的。我和你们反映可能你也会认为我是为了索取赔偿,但换了你们喝了带有虫子的饮料你们心里也会不舒服的,更何况我现在还是个哺乳的妈妈,我只担心我的宝宝会不会因为我喝不干净的花生牛奶而导致她肚子不舒服(昨晚宝宝一直哭,今天又有点低烧,真不希望是这个问题导致她不舒服)。我希望银鹭集团能给个说法!
律师说法: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补偿
就消费者相关的投诉,本刊向律师请教有关法律问题。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仁杰律师认为,厂家生产和销售食品必须保证卫生和安全。消费者发现食品中有“异物”,要求赔偿是合理合法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另外,对于其他方面的索赔,吴仁杰律师也谈到,如果情况属实,即食品有里面发现死虫系该公司生产属实,则消费者还可请求的其他方面补偿有“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补偿费等,但消费者对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及其中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