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寄奶粉货值超限将遭退运
前几天,福清吴女士在爱尔兰的亲戚给她寄来16罐的洋奶粉,9月5日,她接到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通知,因
前几天,福清吴女士在爱尔兰的亲戚给她寄来16罐的洋奶粉,9月5日,她接到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通知,因为邮寄来的奶粉货值超限,要做退运处理。
记者昨日从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了解到,从9月1日起,取消过去对个人邮递物品5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并且对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仅新规实施的前三天,就处理了百起类似吴女士遭遇的退运事件。
据了解,为打击利用邮寄个人物品名义,拆分货物,逃避国家管制及偷逃税款的商业性走私行为,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2010年第43号公告,调整了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
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规不仅是调整了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免税额标准,而且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还将有限值,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
奶粉作为妈妈们最爱境外邮购的商品,根据海关总署的价格表,奶粉的完税价是200元/公斤,相关税率是10%,即每公斤奶粉税额是20元。新标准执行后,按照“50元以下免征”的新规定,超过2.5公斤奶粉就要征收进口税,且不能超过5公斤的最高限额。按照一罐奶粉850~900克的标准,每次邮寄不超过5罐。吴女士亲戚给她邮寄来16罐的洋奶粉显然超出限值。不过,吴女士深表不解,她认为个人邮寄物品的免征额度调整,只要补交了税就可以领取。
对此,福州海关有关人士提醒说,按照新规,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不过,对于超出限额的个人邮寄品,按照货物相关规定通关,就需要系列的报检手续和证件,对于个人而言根本无法提供,因而大多数的超额物品只能做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