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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途纯要求更换管理人

食品产业网 2010-12-15 15:44 饮料
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要求更换破产管理人(1)-食品产业网
  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李途纯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目前已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有业内人士据此分析,李途纯在太子奶破产重整中出局似乎成了定局。近日,种种消息似乎又在显示,李途纯并未放弃太子奶,而是在通过质疑债权人会议程序,要求更换管理人并积极寻找投资者

  12月10日,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李途纯的代理律师王清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将很快针对太子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程序合法性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换破产管理人。

  12月4日,太子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株洲召开,由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作出了债权和资产情况的汇报。

  但李途纯方面并未获取出席的机会。

  “我们早已向管理人和法院提交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申请,但一直没有得到是否同意参会的通知。”王清辉说,直到债权人会议前几天,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来和我们沟通,劝我们不要参加债权人会议,理由是,若参会,人身安全将无法得到保障。

  王清辉说她并不能理解此种不能参会的理由。

  而就在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李途纯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目前已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

  有业内人士据此分析,李途纯在太子奶破产重整中出局似乎成了定局。

  不过,王清辉向记者透露的种种消息似乎又在显示,李途纯并未放弃太子奶,而是在通过质疑债权人会议程序、起诉高科奶业(2009年,为挽救太子奶,株洲市政府出资成立了株洲高科奶业经营公司)、要求更换管理人且积极寻找投资者。

  债权人会议程序受质疑

  王清辉告诉记者,他们针对债权人会议程序的质疑主要包括:没有给债权人会议行使核查债权的权利;没有给予债权人向债务人提问和质询的权利;债权未确定的债权人有权参会但不行使表决权,但管理人不允许某些债权人(如经销商)参会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没有让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没有由债权人会议行使是否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而是管理人决定继续经营而且无偿交给高科奶业的。

  据报道,在12月4日的债权人会议上,共有579家债权人与会,其中债权金额确定的有552家;会议的主角并非债权人,债权人无法提问、发言,无法对债权进行审查;会议主持人是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破产法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第一项职权即为审查债券,会议主持人应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问及“为何只有部分债权人获得了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资格”时,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宏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部分申报债权的申报人,由于其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其与3个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任何一个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因此,在没有提交补充材料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为3个公司的债权人。

  不过在债权人会议上,陈建宏表示,截至11月17日,除劳动债权外,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单位或个人共有1682家,经初步审核,确认属于湖南太子奶等公司的债权人1315家,已确定债权金额的有1279家,审核确认金额总额约为债权12.14亿元。

  王清辉还告诉记者,根据破产法规定,一旦召开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权利应由管理人移交给债权人会议,但此次债权人会议并没有这样,而是由管理人单方面决定将经营权交给高科奶业,这是涉嫌程序违法。

  “相关异议文件我们会于下周递交给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0日,王清辉告诉记者。

  但对于提起异议的结果,王清辉并不十分有信心:“因为我们听说现在株洲市成立了针对太子奶破产的重整小组,由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科奶业和管理人方面的人士组成,不知相关决定是否能由株洲中院单独作出。”

  对此,太子奶前破产管理人韩传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破产重整应由法院指导监督破产管理人进行,在此过程中不应出现政府的身影。

  太子奶起诉高科奶业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李途纯方面已经通过太子奶开曼公司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起诉,向高科奶业提出赔偿请求。

  王清辉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了此消息,并称诉讼请求包括要求高科奶业支付因接收库存原材料等产生的货款,高科单方面决定裁撤全国超市供应业务导致无法收回货款、租赁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工资及社保、分摊的广告费、设备折旧费,赔偿其擅自将北京太子奶及黄冈太子奶生产线部分设备拆卸卖掉的损失,支付租赁期间以湖北太子奶、北京太子奶名义拖欠的税款、水、电等费用共计2.5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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