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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乳色变”的国人施以更为激烈的讨伐

中证网 2011-08-05 15:17 饮料
愤怒当然是因为乳品安全关乎亿万民众切身利益,但吊诡的是,被舆论批评为垃圾的乳品新标,本身就是应全面

  愤怒当然是因为乳品安全关乎亿万民众切身利益,但吊诡的是,被舆论批评为“垃圾”的乳品新标,本身就是应“全面加强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尽快恢复消费者对国产乳品的信心”而进行的“高标准严要求”回炉再造。

  集十余部委机构、70多位专家耗时两年拿出的强制性新国标,6月1日起实施。但不仅没能如三聚氰胺事件后背负信任危机的政府所愿,为奶业的全面整顿和重新振兴保驾护航,反而让监管者陷入更大的监管混乱和民众质疑。这个为加强监管而出台的国家标准,它的难产与先天不足本身,就暴露出了监管者的超能与无能。

  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

  事实上,很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在确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之时,并不认为后来引起轩然大波的《生乳》标准(GB19301-2010)有制定的必要。

  所谓生乳,指的是从奶农那里收购或由企业养殖基地生产的原奶。“生乳仅仅涉及收购环节,是原料商与生产商之间的乳品原料买卖,并非供给消费者直接饮用。”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主任陈君实院士对财新《新世纪》表示。在他看来,无论是生乳中蛋白质的含量,还是微生物菌群的总数限制,都应由乳品行业来自行制定相应的原料收购标准,而国家标准只需对最终消费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进行规范就够了。

  此前一直使用的生乳卫生标准,是1986年原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布的一项农产品收购标准。本次生乳标准的修订初稿,由卫生系统的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承担起草,伊利集团的一位专家也参与了起草工作,主要沿袭的是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生鲜乳卫生标准》。

  无论是初稿,还是2009年8月底专家组递交给标准制定主持单位卫生部的送审稿中,蛋白质含量最低线均沿袭了原标准2.95%(即100克生乳含2.95克蛋白质)的规定,最高容许的菌落总数50万 CFU/毫升比农业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原有的50万、100万、200万、400万分级规定要高。

  应该说,初稿如此规定,尽管经历了反复妥协,还是在最初修订新国标的目标轨道之中:既将原来由不同部门颁布的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标准以及行业里的强制条款全部整合起来,形成一套国家级的安全性强制标准,又符合2008年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原则,“把提高原奶质量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原料奶的乳脂率和乳蛋白含量,降低菌落总数”。

  然而,卫生部2009年10月20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里,蛋白质指标2.95%之外,被附加上了每年5月至9月为2.8%的“尾巴”。到2010年4月22日《生乳》新国标网上公布时,蛋白质最低线已下调至2.8%,菌落总数则悄然提升为200万CFU/毫升——这正是王丁棉、郭本恒等批评“一夜退回25年前”的主要例证。

  黑龙江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涛认为,这样的国家标准不如没有。“在其他国家,生乳标准都是由行业和企业来制定,一旦出了问题,该承担民事责任还是法律责任都由他们自行承担,而我们政府管的实在太宽了,标准制定的行政干预太多。” 他强调,现在人们都知道了标准的重要价值,各种力量因此更有动力影响和左右标准的制定,但这种介入和干预不仅会造成标准的利益部门化,更可能导致真正的责任者失位,“说是专家组制定的,但专家送审稿交上去又被改了。一到谈责任的时候,大家全都跑了”。

  在最终正式颁布的66项乳品质量安全国标中,人们发现,每一项标准的末尾并没有针对立项部门、起草部门以及主要起草人的说明。

  “这说明他们心里没底,不敢承担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乳业专家评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