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安内”方案出炉
昨日,百事中国《关于正式员工保障方案的公告》向全国24家涉及本次百事和康师傅联盟的装瓶厂下发,百事首先表示,11月4日宣布的联盟仍有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灌装厂同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依法按照现有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因此公司并无法律义务和责任支付员工补偿金。
记者看到,这份公告重提正式员工在联盟获批后可以获得为期2年的聘用保障,但是又注明这“取决于标准的绩效表现”。方案的重点是提出了3种方案让员工自主选择(见链接)。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表示如员工完成2012年春节业绩目标,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额外奖金。
昨日,百事中国对本报再次发来的声明增加了“将于本周推出能让员工更安心的,涉及员工工作及未来的进一步方案”一句。对于记者提出是否有上述公告外的其他方案,百事方面未作回应。
海珠区工会或今日会百事
昨日有南区百事员工表示仍未看到这份公告的书面材料,会继续观望。不过,有知道方案内容的部分员工仍表示不满,称上述方案只是达到法定赔偿的最低标准,希望继续举行劳资对话。
百事在海珠区敦和设有装瓶厂,约有员工1000多名。昨日,海珠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他们也仍未接到上述公告,百事最快在今天和广州的员工进行沟通,也可能在今天和区总工会碰头。
链接
百事提供的3种补偿方案
第一种: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以往服务百事的年限继续累积,继续履行现有合同。
第二种:员工可选择在交易完成后获得对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支付补偿的方案,同时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但未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将从交易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补偿金方案的标准以在百事灌装厂工作的年数乘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种:员工可在交易完成12个月后,获得对以往服务年限支付百事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方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未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将重新开始计算;不愿意留用的,可在拿到补偿金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