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出现两个“旺仔”
市场出现两个旺仔 你看清这两个旺仔 一个是牛奶 一个是饮料 重庆晚报讯 市场上有两个旺仔,都有商标注册的
市场出现两个“旺仔”
你看清这两个“旺仔”
一个是牛奶
一个是饮料
重庆晚报讯 市场上有两个“旺仔”,都有商标注册的准生证。只不过一个是“文字商标”,主要卖牛奶,另一个是“文图商标”,主要卖饮料。本该各取所需经营好自身品牌,但后者却偏偏将“卖牛奶”商家注册的文字商标单独放大、突出使用。日前,开县工商部门便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使用商标的行为。
春节前夕,开县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后,由经检大队和临江工商所对辖区内一家经营“旺仔高钙核桃花生牛奶、旺仔核桃花生牛奶”的经销商高某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涉嫌侵权产品800余件、价值近3万元。
经查,这批产品的生产厂家为成都鑫芝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其品牌经营的授权单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旺仔”的文图商标,系“文字(旺仔)+图案”的组合,其生产经营范围仅限定为花生牛奶(软饮料)、杏仁牛奶(饮料)等32类不含酒精的“复合蛋白饮品”,与旺旺公司生产销售的“旺仔牛奶”(奶及乳制品)并非同类产品。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经查,成都鑫芝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没有生产销售假冒的“旺仔牛奶”,而是销售旺仔花生牛奶饮品。不过,该公司却在其自身销售的牛奶饮料制品包装上,将他人注册的“旺仔”文字商标单独作放大突出使用,而没有按自身商标“文图结合”规定使用,存在商标使用不规范和虚假标示的行为。
对此,开县工商部门对其经营者等人下发了行政告诫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更换产品包装,依法规范经营;如不纠正整改消除隐患,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