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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月实施

中国食品报 2014-06-04 10:13 食品法规
据了解,新版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月起实施。与旧版相比,新版存在三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
    据了解,新版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月起实施。与旧版相比,新版存在三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禁止含非食用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特别是对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条文进行细化,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  
 
  亮点二:问题食品必须召回
 
  新“规范”明确,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会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记录召回和通知的情况,如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通知的方式、范围等;及时对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如果企业不主动召回,有关部门将监督企业,责令其实施召回。
 
  亮点三:食品生产须监控微生物污染
 
  新“规范”附录中“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微生物污染因素,向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指导性较强的监控程序。
 
  对微生物的监控,主要是指对菌落总数、霉菌等微生物的控制,降低成品中微生物污染的风险。目前在沈城的食品企业中,有的已经具备微生物监控的设备和人员。对于过去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这次需要根据其产品特点新增设备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