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婴幼儿奶粉规定来袭
史上最严婴幼儿奶粉管理办法来了,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最显眼的规定是,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
新规规定,企业在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后,应当按照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至少相差6种以上成分,或者每个企业不得生产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企业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另外,上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标签、说明书应当与产品配方注册批准证书一致。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标注使用进口乳粉、基粉等原料的,应当标注原料真实产地。婴幼儿配方乳粉命名和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等内容。
不过,有业内人士也指出,该新规针对的主要是国产婴幼儿奶粉企业,但对境外企业和品牌似乎没有约束,无疑会造成是市场的不平衡。对于这一点,国内乳业资深分析师宋亮表示,“凡是在境内生产及流通的奶粉品牌及配方都必须经过配方注册许可,这样可以将纯进口奶粉纳入其中,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针对海外生产企业,一方面可以参照目前注册制要求实施管理,一方面在海外不同企业间,存在配方差别不大的,应坚持‘品牌历史早、配方注册早’原则进行区分,不同企业配方相同或相似的,应看谁品牌配方投放市场时间长,或者谁在中国相关部门注册时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