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关于开展查处销售非法进口乳制品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隶属海关、驻淮南办事处: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部分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的“越南酸奶”在包括我省在内的一些省份进行非法销售,严重危害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销售环节乳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乳制品消费安全,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开展销售非法进口乳制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海关要立即组织人员,重点对进口食品、水果经营店等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准入制度的有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越南酸奶”以及来源不明等进口食品,一律责令下架处理,并依法立案查处。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监督乳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义务,确保其销售的乳制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对于销售者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的,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经查实,依法查处;对证票手续不全、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要依法进行处理。严控乳制品销售过程风险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强化对乳制品安全风险问题的经营过程控制,特别是未按标签标识要求贮存冷藏冷冻食品问题,一经查实,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乳制品销售违法行为。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海关要建立健全查处乳品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执法联动和全程督办机制,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对查获的案件,要依法加大惩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监督。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海关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使乳制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切实守法诚信从业。要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生产经营行为。要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对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曝光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核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应处理结果,对报道不实信息要及时做好公开澄清和解疑释惑工作,做到正本清源,正确引导舆论。
请各地将此次排查情况于2016年4月14日前报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黄万思洪媛
联系电话:0551-629993140551-62999239
联系邮箱:ahsgsjspc@126.com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海关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