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信条:“为钱做事”还是“为事赚钱”
这似乎是一个伪命题,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有几人不为钱做事,又有几人不是在做事中赚钱。要谋生,要生活,只要工作还是谋生的手段,做事必然要为了赚钱。但这又是一个哲学问题,因为他是一种观念,一种思想,一种意识,会导致不同的结果。钱与事本身就相生相伴,矛盾统一。
今天将这个概念拿出来做为对创业者的信条,是站在思想意识的角度,从可能的行为导致的不同结果出发,发现,虽然两个看似没有啥区别的句子确可以带来迥异的结果。因为如果创业者“为钱做事”,就有可能成为钱的奴隶,如果创业者“为事赚钱”,才能成为钱的主人。总而言之,一个以钱为中心,一个以事为中心。
钱和事在这里变成了两个相对的概念,因为他们会影响、导致到创业者不同的行为,这个行为的差异也许从开始就决定了创业路途的终点和结果。
对于一个创业者,钱当然是重要的,不能挣钱,创业根本不可能,只要赚更多的钱,创业之路才能更平坦,成功才能更近。那假若一个创业者是“为钱做事”,即一切以钱为中心,有可能带来什么样的行为了,又如何影响到结果了。这就是我们所要明白的“为钱做事”和“为事赚钱”的区别。
当一个创业者一切以钱为中心,为出发点去思考问题,去踏上创业路的时候,他会出现三种致命的行为。
见异思迁,哪里有钱哪里跑。当将所有事情的出发点都放在了能否赚钱,能否给钱包添采的时候,这时候的创业者并不是在精心、专心的去从事一个事情,不是去思考如何把事情做好,做长远。他满脑子装的是如何多搞一些钱,在这个遍地是机会的社会中,他必然失去目标和追求,为了短期利益而影响到创业的主业,可能炒房赚钱,他就要去炒房,炒股赚钱,他就去研究股票,只要哪有钱挣,他就要杀向那。我们知道,创业者能否成果的关键一点就是能否坚持,能否竭尽所能将自己所从事的事情一步一步做好,做精,做大。所以,创业者必然只能为事赚钱,想好自己的事,做好自己的事,在其中赚钱,否则将满盘皆输。可能偶尔得到了钱却失去了自己的事。
只进不出,想赚钱不想投入。当一切以钱为中心,创业者会将所有的心思放在钱的算计上,他不是在把事情做好的基础上去计算如何赚更多的钱,而会落入到计算如何在赚最多的钱的基础上去做事。出现的结果必然是,当他发现一个事情可能要有更多投入才能做的很好的时候,他将不会去投入,而是去计算在做事情中尽可能的去节省成本,甚至不惜降低做事情的质量,比如他有可能使用水平更低但薪水要求更低的员工去完成;他可能缩减人员,让一人做几人事,让非专业人员去做专业事;他可能在每月的收入中都不留存供企业发展的再投入资金,而将每赚的一分钱都放入自己的腰包。人员水平下降,工作环境无变化,企业无发展,盈利来源就变少,就更加压缩必要成本,走向恶性循环。树立了这种思想,就将自己走上了一个普通的生意人道路,而非创业者。
快速回钱,对事情敷衍塞责。一个以钱为中心的创业者,让事情从属于金钱。在与顾客、客户、渠道商的交往中,为了在既定时间内迅速拿到款项,他会想方设法提高事情的进度,加快事情的流速,以便于迅速的得到金钱。如此他有可能违背了事情开展必要的时间规律;有可能降低事情做好中应该有的环节;有可能放弃维系长久关系的基本规范;将应该做的事没做到位,应该有的服务没有服务好。当事情与钱发生冲突,他就会为了钱放弃事,做一锤子买卖。
我们知道,一个创业者是艰难的,起步是痛苦的,其获取成功的关键是需要有对事情的专心,有坚持下去的耐心,有一个客户一个客户服务好的诚心,只有一口一口吃饭,一步一步走路,才能由小到大,逐步走强。而不能掉在钱罐子中不能自拔,更不能为了短期的一点金钱牺牲长远利益,为了暂时的幸福和心理感受而为自己挖下一个陷阱,一个坟坑。
因此,对与创业者,我们应该将此做为信条,那就是“为事赚钱”,一切以将事情做好为核心,在做好事情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去赚取金钱,而不能“为钱做事”,深陷钱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陈历清,职业品牌策划人,资深市场究人员。主持、负责、推进市场调查研究与品牌营销策划项目近百个。相继在《销售与市场》、《市场与消费》、《企业活力》、《中国经营报》、《新营销》、《中国建材》、《市场 究》等报刊杂志和中国营销传播网、销售与市场等专业网站发表品牌、营销、市场 究类论文近二十万字,并在长期的市场 究中创立了自成体系的品牌诊断理论和思路。凝聚九年市场研究之精华的专著——《抓住消费者“心”的艺术》即将出版。电子邮件: clq001.chen@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