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做强做优的重要内容
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当时的思路是边试点、边总结
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当时的思路是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在哈尔滨、长春、四平、白山四城市进行了试点,中央企业中,中石化、攀钢集团、东方电气(600875,股吧)集团、葛洲坝(600068,股吧)集团等也在试点名单之列。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提供的数据,在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的最初5年内,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城市和中央企业共涉及企业4219户,资产总额215.5亿元,在册职工75.2万人,离退休人员18.2万人,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国企》:有观点认为,厂办大集体是国有企业最后的包袱。对此,您怎么看?剥离出厂办大集体后,国企改革还应在哪些方面发力?
李保民:坦率地说,厂办大集体不是国企的包袱,恰恰是其曾经的财富,对于安排就业、延伸产业链条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企业的厂办大集体在当时做到了部分企业自主经营的职能。
只不过,厂办大集体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客观上,主办企业也在优化配置资源,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在抓大放小的战略方针指引下,厂办大集体改革就成为主办企业结构调整的必然举措。
因此,我们说厂办大集体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国企改革发展的延续,是结构调整必然要走的一步,也是做强做优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职工权益,解决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而且和“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
国有企业深化和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做强做优。在剥离出厂办大集体后,国有企业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 推行产权多元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三、提高核心竞争力,壮大国有企业实力;
四、增强企业软实力,在品牌打造和管理创新上下工夫;
五、按不同企业打造不同特色,即大企业做强做优,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世界一流集团,小企业在专、精、特、新、优方面发力,打造具有特点和竞争力的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