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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乡龙井”顺“市”而为

浙江日报 2014-05-13 11:19 营销管理
据了解,越乡龙井在山东市场,年销量2500多吨,在山东之外,全国18个省(市)共开设越乡龙井专卖店160多家,

  据了解,“越乡龙井”在山东市场,年销量2500多吨,在山东之外,全国18个省(市)共开设越乡龙井专卖店160多家,在华联、大润发、乐购、欧尚等大型连锁超市设立越乡龙井专柜400多家,约占山东市场龙井茶销量的42%。

  近日,嵊州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越乡龙井基地建设、品牌宣传、市场拓展等。其中,对市外县级以上城市开设的“越乡龙井”专卖店,每家补助1万至3万元,在连锁超市设立“越乡龙井”专柜的每个补助0.3万至0.5万元。为了维护这一嵊商共享的区域品牌,嵊州市林业局规定,专卖店要想拿到补助,必须遵守“越乡”茶叶商标管理有关规定和《越乡茶》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销售的龙井茶须使用“越乡”龙井统一包装;专卖店醒目处必须陈列“越乡”龙井。
 
  经过努力,全市已有三分之二的龙井茶企业品牌,整合到“越乡”品牌中。在2013年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越乡龙井”的品牌价值达到18.05亿元,三年间增长29.6%。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4月赴上海豫园举办“越乡龙井”推介会之后,5月,嵊州市政府将再次组织嵊州本土茶商和乡镇(街道)干部组成的百人代表团,前往山西进行“越乡龙井”推介。贵门乡政府还将联合济宁市茶叶商会,在当地茶商的门店里推广“越乡龙井”品牌。经过这几次宣传推广活动,当地“越乡龙井”销量紧俏,不得不从嵊州调货。

    政府强推品牌是没用的,关键是顺“市”而为。于是,不仅针对嵊州企业,嵊州市政府还鼓励山东企业采用“越乡品牌+企业商标”形式的“母子商标”,将嵊州市“越剧之乡”的历史品牌和“古越之地”的城市品牌,移植到“越乡龙井”茶叶中,扩大“越乡龙井”的品牌美誉度,帮助嵊州茶农和茶叶专业合作社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