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把商业腐败当回事!
8月30日上午,盒马生鲜发出《盒马员工处理公告》邮件,宣布对SETUP团队两位负责人的处理决定,根据两人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辞退处理并永不录用的处罚。此次SETUP团队爆出贪腐事件着实令人吃惊,其中一位被处理的人员,在工程招标中,和供应商存在严重利益冲突行为,导致存在围标情况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其妻儿多次收受供应商及下属的好处,数额较大,同时还存在向供应商索要礼品,接受供应商宴请的行为。
一、商业腐败猛于虎!
事实上,这一次是阿里巴巴集团近几年一直对贪腐事件保持严打的又一案例。阿里巴巴的反腐是落实在行动上的,每年都有员工、甚至高管被处理。例如,2012年阿里巴巴集团旗下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及多名“小二”被移交司法机关,最终阎利珉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王凯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受处理的小二就更多了。甚至,在一些看似是“小事”的问题上,阿里巴巴也是从不留情面。
2016年9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的5名员工在公司内部公开秒杀月饼的活动中用编写的脚本“秒到”了133盒月饼。事发后,阿里巴巴以其行为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为由,对上述员工做出了劝退的决定。阿里巴巴的反腐行为引起了民众一片叫好,我们不禁会问,商业腐败到底对企业,甚至对行业,对社会,能造成多大的损失?
零售业是我国首个发起反腐宣誓的行业!6月1日,全国商业防损高级论坛在北京召开。此次论坛上,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的倡议下,来自零售业的代表们进行了反腐败宣誓,倡议共同打击商业腐败,维护诚信廉洁的商业环境。会上公布了《第六次全国商业安全调查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零售商业损失额高达1810亿元,其中舞弊和贪腐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因素。
商业腐败损害了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的负外部性,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也损害了市场运行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规则。例如,我国建筑行业理论上正常的经营费用范围为0.3%-0.5%之间,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实际操作中每年的经营费用却占到营业额2%-3%的,其中包括大量的“潜规则”费用。在我国的医药销售行业,药品推销员支付给医务人员的回扣一般会在药品价格的5%-15%之间,有的甚至更高。
更令人惊讶的是,《世界经理人》杂志曾做过一次商业腐败现状调查,结果显示:86%的受访者承认所在企业不同程度上存在商业腐败行为,40%的受访者承认商业腐败行为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占到营业额的两成以上!抛开样本的代表性,单从这些令人咂舌的调查数据可见一斑,商业腐败的普遍性和危害程度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不止在中国,商业腐败一直是全球性难题,一方面因为利润的诱惑实在太大。研究显示,一旦签约,行贿能为企业带来贿赂金额10到11倍的利润,同时大量业务员也都被商业“潜规则”绑架。
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理性人”的角度,作为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人,在衡量自身成本收益后,一方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获取交易机会,以财产性及非财产性利益,满足了另一方的需要或者欲望,使其在接受该利益后效用得到提升。只要个人期望获取的收益超过可能产生的成本,多数所谓的“理性人”都愿意采取“铤而走险”的策略。然而,这样的行为对企业、行业和社会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外部性”。
二、商业腐败的“负外部性”
外部性的概念是由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的,是指一个市场主体选择某种行动时,不仅涉及自己的成本与收益,而且会给其他人施加成本或带来收益。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负外部性是某项经济活动产生社会成本高于个体成本的现象,当某一个市场主体选择商业腐败行为,主体通过实施或者接受贿赂等方式得到相关利益,但与此同时给社会其他成员带来损失,商业腐败产生的社会成本要远高于私人成本,但产生的社会收益却远低于私人收益,这就是商业腐败旳负外部性。
商业腐败的个体成本很低,原因是企业的账面管理、审计等制度管理不严,这也造成商业腐败难以取证。并且,我国的商业腐败法律还不完善,对相关犯罪活动很难进行有力打击。另外,商业腐败近些年越来越具有“隐蔽性”,也增加了取证与执法的难度,进一步造成个体成本低廉。与此相比,商业腐败行为的个体收益很大,对双方都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商业腐败的社会成本却极高。首先,商业腐败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企业为了弥补其损失,则会选择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者降低产品的质量。因此,商业腐败会破坏市场竞争体系,打破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扰乱了市场良性运行的交易规范。企业不再凭借产品的质量,运行的效率取胜,而是会用商业腐败的手段获取交易的可能性。这样一来,会导致市场失灵,资源不能合理的流动与配置,资源不再是流向有效率的部门,而是流向腐败的部门,影响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同时,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会破坏经济系统运行的信任基础,动摇了公平、公正的社会价值观念。
其次,商业腐败的成本会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加重消费者负担。对于消费者来说,与没有商业腐败的情况相比,商业腐败的存在使得消费者的效用损失,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破坏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打破市场良性运行的交易规范,扭曲市场对资源的配置,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再者,商业腐败在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流动会避免从账面上显示,因此,行为主体通过账面上作假来掩盖犯罪实事,这会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商业腐败的主体由于追求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非总体社会效益利益最大化,在双方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给社会福利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种“负外部性”给社会带来的成本是远大于商业腐败双方所能够获得的收益。
三、制约商业腐败的七种武器
不规范的商业环境扭曲了游戏规则,滋生了大量商业腐败。在这样的环境下,“水至清则无鱼”往往成为原谅自身随波逐流的生存凭借。但如果浑水摸鱼,在商业准则日益规范透明的全球化时代,将注定无法成长为真正受人尊重的企业。从人性的角度,商业腐败无法杜绝,但每个独立的企业却都可以有所作为,有7种策略可以实现制约,帮助企业主动出击。
1.完善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规制是一种能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腐败行为发生的工具,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的成功之处除了其严厉的制裁措施以外,更重要的是其严格的会计制度。发生商业腐败行为之后,就一定会有一方需要对其资金进行登记,根据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程序的要求,一般是要对这一非法性的资金支付行为进行记账的。如果工商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能对企业资金收付的业务进行仔细审核,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可以增加商业腐败违法成本,同时还能使商业腐败行为无处遁形。
2.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行为主体在衡量自身的成本收益后,能做出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定是成本<收益的情况。无论是行贿主体还是受贿主体,在商业腐败发生后,为了掩饰其犯罪行为,均会付出一定成本。这种成本包括时间上、金钱上,还有一种是心理上的成本。企业一方面要在金钱的处罚上加大力度,增加商业腐败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行为人心理惩罚,例如,充分建立曝光机制,行为人实行商业腐败行为被发现后,进行公示公开。如此一来,发挥全社会的舆论功能,培育和宣传诚信的商业氛围。
3.价值观牵引,塑造文化氛围
德胜洋楼是一家国内的木结构施工单位,在管理上,要求员工做君子,最明显的例子是财务报销制度——员工报销任何费用,都不需要领导签字。任何人在报销前只需认真宣读一遍《报销前的声明》,然后即时报销。声明全文如下:您现在所报销的凭据必须真实及符合《财务报销规则》,否则将成为您欺诈、违规甚至违法的证据,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并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污点将伴随您一生。如果因记忆模糊自己不能确认报销凭据的真实性,请再一次认真回忆并确认凭据无误,然后开始报销,这是极其严肃的问题。这样的一种仪式感一方面体现了对员工充分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样的形式塑造一种自觉自律的价值观和文化氛围,让员工行为自发地跟随企业主张,从思想根源杜绝了商业腐败。
4.管理前倾,考核上实现过程干预
企业“高层说一套,员工做一套”的背后原因是,企业在制定员工考核指标时,只规定了结果,不考虑过程,这样基层员工在业务指标的重压之下,短期内面临组织的考核无法完成,就有可能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例如,西门子和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腐败案共同的教训是,企业采取双重价值标准:在形式层面有强调诚信的政策和流程,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选择的是另一套“一切向钱看”的价值体系。在考核上,摒弃一起只关注业绩的结果导向的考核,而是介入到流程管控,不止“以成败论英雄”。正如目前中国一些城市考核不再过度关注GDP指标一样,导向上的改变会牵引员工的行为,当然这个要考虑企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5.制定合理的业绩目标,合适的激励方案
在商业世界里,过高的、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会扭曲员工行为,甚至会将企业置于危险之中。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商业腐败案的诱因之一,是总部为中国公司提出过高的拓展市场的目标,甚至是不可实现的目标,这其实就相当于默许、纵容甚至鼓励中国市场团队采取商业腐败的手段。这样的手段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以达到其他企业不能做到的业绩。为实现过高的业绩目标,甚至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成为许多公司触碰商业底线的重要动因。用一个教授的话说“为增长而增长的形态是癌细胞增长的形态”,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成长方式。
6.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
借助商业伙伴实施行贿和受贿,从而逃避公司的内部流程与监管,也是很多“潜规则”的操作方式。因此,企业抵制商业腐败必须高度重视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既要对商业伙伴业务能力以及其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审核,也要对其合规性加强审核。在甄选商业伙伴时,可以有偿使用商业银行的诚信系统,这里包括的信息更广泛,记录的都是黑色信息,可以查询到商业伙伴是否有不良的金融记录等。
7.修炼内功,强化内部监控
中国企业的内部监控效果如何?据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只有17% 的企业设立了独立的反商业腐败监督部门。很多国企虽然都有自己的“纪检组长”,但是很多没有相对独立出来,从而形同虚设,并没有形成企业的自己“中纪委”。在日本,大企业基本上都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商业腐败行为,在招标过程中,超过一定数额的项目,企业最高领导不能良接参与招标。还安排有专人对招标小组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员因腐败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不但要赔偿损失,甚至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从优秀到卓越,是所有企业的憧憬,要完成这个飞跃,需要信仰的力量。商业腐败带来的“负外部性”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交易摩擦成本和隐性成本,在商业腐败面前,每个独立的企业都应该有所担当,甚至可以有所作为,为健康的商业环境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