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广告新闻化现象的问题?
解决广告新闻化现象的问题,要从媒体、受众、广告投资、法律法规多方面来共同努力: 1.以制度作保证。要根
解决广告新闻化现象的问题,要从媒体、受众、广告投资、法律法规多方面来共同努力:
1.以制度作保证。要根据广告新闻化不断蔓延的趋势,必须从完善新闻、广告等两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着手。只是拥有完善的制度规定,才能使新闻和广告按照正常情况发展。既要有完善的条文式的法律法规,又要不断地完善监管机制,使得广告新闻化现象无从立足。
2.媒体本身要认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对于媒体而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事和在受众的密切关注下工作是其生存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媒体只有坚持正确客观地报道新闻,才能够长久地得到受众的信任和依赖。所以,媒体应该更加注重的是长远利益而不是广告新闻化带来的一时之利。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应该端正思想,牢记社会责任,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从采编环节来阻断广告新闻化现象。
3.广告投资者是广告新闻化的始作俑者,以企业利益为直接利益,广告投资者不妨做一些正式的广告,再不断加强和改善产品质量,这是获得消费者口碑的最好方法。
4.受众是媒体行为的调节器,应该不断加强辨别真假新闻、真假广告的能力,对于媒体上出现的广告新闻化现象予以坚决抵制,使得广告新闻化现象渐渐没有市场。另一方面,受众也要负起对媒体的监督之责,不能一味地做媒体的“靶子”。
一些人批评广告新闻,是从“正名”的思路出发的,认为广告新闻之所以错,乃是名字起错了,如果叫“新闻广告”
从语法角度看,“广告新闻”或“新闻广告”都是偏正短语,重点在后面的那个名词上,即:“广告新闻”强调的是一种广告形式的新闻,“新闻广告”则强调的是一种新闻形式的广告。那么,倘若我们明确地说,“广告新闻”的说法不对而“新闻广告”的说法才是正确的(即强调“是一种广告 ”)。
考察一个词汇的意义,必须从它实际指涉的内容来考察,而不能仅仅停留在语法层面。具体到广告新闻问题,关键恰恰在于:“广告新闻”———即便我们将之改称为“新闻广告”———就是符合正常广告刊播运作流程的正规广告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刊播广告从来就是广告部门的事,而不是新闻编辑部门的事。新闻单位里,广告部门与编辑部门不得混岗,这是最重要的新闻职业规范之一。因而,面对———企业拿钱给报纸编辑部,报纸编辑部就刊登这家企业提供的“新闻”———这样的行为,无论给它起什么名字,“新闻广告”也好,“广告新闻”也罢,都是不可能正确的。
广告新闻应予以禁止,已是新闻学者、新闻工作者的普遍共识。但倘若严格地考究起来,是否有人虽然表面上对广告新闻表示否定,但在内心深处却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呢。恐怕也是有的。广告新闻是在新闻和广告的理论与实践均不完善的阶段出现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某种“怪胎”,它必将随着广告和新闻的实践活动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传媒业的蓬勃发展而最终退出历史舞台。那么,在思想层面认清 “广告新闻”的实质,进而在操作层面坚决抵制“广告新闻”,这正是新闻工作者、广告工作者应该做到和必须做到的事。
1.以制度作保证。要根据广告新闻化不断蔓延的趋势,必须从完善新闻、广告等两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着手。只是拥有完善的制度规定,才能使新闻和广告按照正常情况发展。既要有完善的条文式的法律法规,又要不断地完善监管机制,使得广告新闻化现象无从立足。
2.媒体本身要认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对于媒体而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事和在受众的密切关注下工作是其生存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媒体只有坚持正确客观地报道新闻,才能够长久地得到受众的信任和依赖。所以,媒体应该更加注重的是长远利益而不是广告新闻化带来的一时之利。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应该端正思想,牢记社会责任,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从采编环节来阻断广告新闻化现象。
3.广告投资者是广告新闻化的始作俑者,以企业利益为直接利益,广告投资者不妨做一些正式的广告,再不断加强和改善产品质量,这是获得消费者口碑的最好方法。
4.受众是媒体行为的调节器,应该不断加强辨别真假新闻、真假广告的能力,对于媒体上出现的广告新闻化现象予以坚决抵制,使得广告新闻化现象渐渐没有市场。另一方面,受众也要负起对媒体的监督之责,不能一味地做媒体的“靶子”。
一些人批评广告新闻,是从“正名”的思路出发的,认为广告新闻之所以错,乃是名字起错了,如果叫“新闻广告”
从语法角度看,“广告新闻”或“新闻广告”都是偏正短语,重点在后面的那个名词上,即:“广告新闻”强调的是一种广告形式的新闻,“新闻广告”则强调的是一种新闻形式的广告。那么,倘若我们明确地说,“广告新闻”的说法不对而“新闻广告”的说法才是正确的(即强调“是一种广告 ”)。
考察一个词汇的意义,必须从它实际指涉的内容来考察,而不能仅仅停留在语法层面。具体到广告新闻问题,关键恰恰在于:“广告新闻”———即便我们将之改称为“新闻广告”———就是符合正常广告刊播运作流程的正规广告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刊播广告从来就是广告部门的事,而不是新闻编辑部门的事。新闻单位里,广告部门与编辑部门不得混岗,这是最重要的新闻职业规范之一。因而,面对———企业拿钱给报纸编辑部,报纸编辑部就刊登这家企业提供的“新闻”———这样的行为,无论给它起什么名字,“新闻广告”也好,“广告新闻”也罢,都是不可能正确的。
广告新闻应予以禁止,已是新闻学者、新闻工作者的普遍共识。但倘若严格地考究起来,是否有人虽然表面上对广告新闻表示否定,但在内心深处却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呢。恐怕也是有的。广告新闻是在新闻和广告的理论与实践均不完善的阶段出现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某种“怪胎”,它必将随着广告和新闻的实践活动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传媒业的蓬勃发展而最终退出历史舞台。那么,在思想层面认清 “广告新闻”的实质,进而在操作层面坚决抵制“广告新闻”,这正是新闻工作者、广告工作者应该做到和必须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