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的理念
所谓广告经营,是指经政府广告管理机关批准,广告企业利用一定的技术和设备,为广告主提供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代理或发布方面的服务,并从中获取经济收益的行为。
广告经营的理念
1、广告经营的责任观
广告经营的责任观是指广告活动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来进行;必须对消费者负责,提供真实而及时的信息;对艺术负责,抵制低俗、粗劣的广告作品。由于广告是重要的传播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各国都对广告经营专门制订了相关的法规、政策,严格要求广告经营者遵行。
同时,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经济时代,广告的成败与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评判息息相关,因此,广告经营者必须尊重消费者的价值观念,考虑消费者的感受和需求,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商品信息知情权,广告宣传必须以真实为原则; 要求在信息接受时获得愉悦的享受权,这就需要广告作品符合消费者的审美心理; 消费者在接受广告时希望得到尊重的人格权,它要求广告作品不得违背消费者的价值观、文化禁忌和民族尊严。
这些都是广告商必须承担的责任。
2、广告经营的科学观
一件广告作品的产生,本身就是建立在严密的市场调查和精确的市场定位基础上的,否则,广告将是无效的,会造成广告主经济资源的浪费。因此,广告经营必须按照科学的程序来进行,广告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可以说,广告的科学性是实现广告有效性的基础。
3、广告经营的艺术观
广告不是强迫性的宣传活动,而是由受众自主接受的传播活动,富有艺术创造性的画面和文案是吸引受众的重要因素。自主接受行为往往是审美愉悦行为,因此,广告作品的审美价值成了广告成败的关键之一。
广告业有这样的说法:“美国的广告是商业,英国的广告是幽默,法国的广告是爱”,这反映了不同的民族性格会决定不同的广告诉求艺术。当然,广告艺术与一般的艺术不同,一般的艺术是创作者个人主观意志的表现,其主要反映的是作者的审美态度,而广告艺术是对受众接受心理的迎合,反映的是某一受众群体普遍喜欢的审美态度和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