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豆制品实施“准生证”管理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卫中、通讯员潘露)昨日,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监管职能的武汉市食药监督局进行第一次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卫中、通讯员潘露)昨日,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监管职能的武汉市食药监督局进行第一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豆制品。该局要求强制经营者索取“豆制品送货单”,任何环节无单据均视同违法。一纸送货单,为豆制品贴上了“准生证”。
据悉,所有豆制品经营者,在采购豆制品时,必须索取“豆制品送货单”,送货单应单货相符,以备查验。农贸市场销售无有效“豆制品送货单”豆制品的,餐馆、食堂等违反送货单制度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和警告;对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豆制品销售点,必须根据“豆制品送货单”,明示豆制品识别标志和来源,以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
有关人士认为,豆制品实施“准生证”管理,旨在管死流通渠道,将质量安全责任放到生产源头,以便集中排查监管。
据调查,武汉市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共22家;豆制品小作坊399家,其中通过卫生条件审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豆制品作坊有70家,另329家正在升级改造。
武汉市专门制订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逐一检查生产源头,重点监督豆制品3个突出质量问题:即不使用变质原材料、不使用不洁水源、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
据悉,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出台《武汉市农贸市场豆制品购销管理办法》、《武汉市餐饮服务单位豆制品采购管理办法》,确保豆制品“准生证”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