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市场蔬菜价格制定的10条措施公布
8月31日本报讯(记者 苏景岳)今日,省政府为稳定市场蔬菜价格而制定的10条措施公布,其中包括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设立量化指标,对基本菜地面积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增加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实施优惠价格政策,扶持蔬菜生产经营;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进行清理整顿等。
在10大措施中,首先要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设立量化指标,对基本菜地面积等指标进行考核;建立蔬菜价格涨幅通报制度和问责制度,对不执行促进蔬菜发展政策,造成蔬菜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甚至断档脱销的地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将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提高蔬菜自给率,进一步提高蔬菜的市场均衡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建立畅通有序的蔬菜流通体系。加快推进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做好蔬菜产销衔接工作,提高蔬菜市场应急供应能力。省内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蔬菜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发布制度,对蔬菜交易量和批发价格实行每日监测。
在扶持农业生产方面,我省进一步实施优惠价格政策,扶持蔬菜生产经营。蔬菜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用水价格及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将免收道路通行费措施落实到位。我省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生产流通。在蔬菜生产环节,支持规模设施蔬菜种植项目;在流通环节,支持蔬菜预冷、冷藏设施、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蔬菜“农超对接”;在消费环节,重点支持平价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平价农副产品供应点。
此外,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收费管理。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农副产品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力量,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的举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合约价格等违法行为。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菜农利益保护机制。推动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支持发展订单农业,降低蔬菜种植风险。建立稳定蔬菜价格工作的协调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努力保持蔬菜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