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验收考核办法出台
日前,从江苏省农委获悉,《江苏省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验收考核办法》已出台。《办法》设置四大类基础
日前,从江苏省农委获悉,《江苏省“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验收考核办法》已出台。《办法》设置四大类基础指标,重点从组织管理与政策保障、基地建设与标准生产、公共服务与质量监管、生产水平与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设置基地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作为附加指标。
根据规划,江苏将在2017年之前建设150万亩永久性蔬菜基地,重点建设100个以上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2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要建设3~4个基地,100-200万人口的城市建设2~3个基地,50~100万人口的城市建设1~2个基地,5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建设1个基地。蔬菜基地的规模,苏南地区要达到5000亩以上,苏中、苏北地区1万亩以上;基地设施化比重达70%以上,城市蔬菜自给率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叶菜类自给率达到80%,蔬菜总量满足市场需求,常年供应均衡,价格基本稳定。
市、县政府对永久性蔬菜基地保护负责,严格控制征、占用蔬菜基地,确需征、占用的,必须按占用基本农田履行审批手续,报省农委备案,并按占1亩补1.5亩的要求调整补充;对进行农业用地置换调整的,报省政府批准,按占1亩补1.5亩的要求进行调整;确保蔬菜基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根据考核办法,蔬菜基地总体设施化比重将超70%,其中喷滴灌设施覆盖率50%以上。基地内农民入社率超85%。除部、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外,地方财政将安排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