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宁夏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宁夏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保费的80%由政府价格调节基金承担,20%由蔬菜生产投保人承担。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这是全国第一个全省开展此工作的省区。
针对今年宁夏露地蔬菜价格波动较大、农民损失严重的状况,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物价、农牧、财政及承保机构进一步扩大保险范围和品种,让更多的农民受益。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计划,宁夏已安排价调基金2000万元用于补贴保费。参保农户将可得到3.7亿元到4亿元的保险赔付。
此次宁夏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区域涉及银川市三区、永宁县、贺兰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西吉县,中卫市沙坡头区等12个蔬菜生产市、县(区),品种含集中连片种植的西红柿、辣椒、茄子、土豆、韭菜、青萝卜、茭瓜、大白菜、黄瓜、芹菜等10个品种,今后将逐步覆盖全区其他市、县(区)。按照季节和种植方式,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宁夏先行对露地大白菜和日光温室中种植的辣椒、西红柿、茄子、黄瓜、芹菜等5个品种的冬春一大茬进行保险,从明年4月开始对10个品种的露地菜进行保险。为调动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保积极性,保费的80%由政府价格调节基金承担,20%由蔬菜生产投保人承担。
去年底,宁夏率先在平罗县双赢合作社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对16户农民种植的75亩设施辣椒60万元生产成本进行了价格风险投保。价调基金补贴保费3.84万元,占80%,农户自缴0.96万元,占20%。保险责任的触发点为每公斤2元,即当投保农户的辣椒月平均地头销售价低于每公斤2元时,启动保险赔付程序。据悉,从2014年6月1日到8月1日,平罗县投保的设施辣椒地头销售价连续两个月低于每公斤2元,达到保险赔付启动条件。经测算,参保农民可得到保险赔付38万多元。以3.84万元的价格调节基金撬动38万多元的保险赔付资金,有效化解了“菜贱伤农”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