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力度
陕西省加强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力度,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
陕西省加强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力度,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陕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内容。针对我省食品监管队伍人员短缺和被监管生产单位群体庞大矛盾表现突出的情况,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因此发布了《陕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受理范围、举报途径、举报奖励范围、举报奖励资金来源、奖励级别和奖励额度、有奖举报原则及举报奖励资金拨付和申领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尽管如此,近年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收到实际举报的案件数量与目前严重的食品安全形势,还有很大的对比反差。”省政协委员高延东表示,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管单位对《陕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宣传还不到位,大部分群众对此根本就不知晓,并没有调动起他们参与举报的主观能动性。
鉴于举报人顾虑举报后自身安全的特殊情况,建议对“举报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才能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取奖金”的规定,可适当调整放宽领奖条件;在彻底查实办结案件后,可以给举报人直接按其指定的账户转款支付奖金。对部分典型举报案件从举报、调查、处理和奖励等程序,进行追踪报道,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举报活动,着重培养一支由一般群众组成的“职业”举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