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公务接待用酒管理推动“公吃”改革》
“买高档名酒的不是自己喝的,喝高档名酒的不是自己买的,这是长久以来社会公认的现象。”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一份《严格公务接待用酒管理推动“公吃”改革》的提案直言不讳地指出,高档白酒敢于背离价值规律而肆无忌惮的涨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款吃喝。
提案指出,近年来名酒厂家轮番涨价,“五粮液1618”售价高达1399元,一瓶普通的53度飞天茅台,三四年前不过500到600元,如今市场价高达2000元,其他如国窖1573等高档酒也是闻风而动,身价日增,2011年12月售价达1389元,茅台酒8年涨了近10倍。“高档白酒敢于背离价值规律而肆无忌惮的涨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款消费占据了名酒消费的一个重大比例,而公款消费导致了市场对涨价的不敏感。”
提案中谈到,名酒厂可能的市场战略是,当前名酒生产和销售的总量已基本稳定,公款消费的用酒量大并且固化,因而采取提高单价、拉动股价而谋取高额利润的办法。各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等对名酒涨价也十分无奈,有的被迫将接待费用化解入会议费等正当报销项目,以减少接待费用数额。
“艰苦朴素,历来是我们党倡导的优良作风,即使是改革开放后的今天,物质财富比较丰富,不用再克勤克俭,但节约始终是一项美德,何况是用纳税人的钱。”提案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公务接待、公款消费的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科学、务实的办法,倡导简便节约,切实推进公款消费的改革。
提案指出,可以借鉴公车改革的办法,对公务用酒等作限价规定。根据不同级别的接待对象,不管白酒红酒,以500ml单位为例,作价格限制。同时细化接待人员标准,限定接待总额上限,并规范接待、消费单据的填报和审签程序。更重要的是加强监督和惩处力度。“要严格财经纪律,禁止将接待、消费费用转嫁、分摊、隐瞒、虚报,禁止以数量换质量的行为。一经查实和举报,上升到纪律监察乃至法律的高度来处理。纪律监察和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对“三公”等消费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鼓励社会和单位内部的监督举报。”
政协委员还建议规范政府采购,设立酒类等奢侈消费品目录。除特殊情况外,禁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对这类奢侈消费品的采购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