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第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8月26日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12时,共收回十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十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新舒特斯布鲁克私人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舒特斯布鲁克私人公司(希拉谷酒庄)采购葡萄酒,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预计交易金额为澳币598.9万元,折合人民币约3,03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