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或"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本公司2010年10月15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燕京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大公国际在对本公司 2010 年以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报 SD[2011]281 号),评级报告中对燕京啤酒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2011年12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