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葡萄酒之父是一位来自Newark的孩子
对于美国俄亥俄州(Ohio),你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它是美国第一个拥有警车的城市;在这里诞生了美国摇滚音乐家DaveGrohl;著名演员特瑞·加尔(Teri Garr)、大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以及臭名昭著的变态杀人狂查尔斯·曼森都出生于这里。更重要的是,它还是美国第一个成功的葡萄酒产地。
如今,曾在1976年巴黎评判上(1976 Judgment ofParis)胜出的加州葡萄酒主导着美国的葡萄酒产业,但是俄亥俄州却是美国第一个获得国际葡萄酒声誉的地方。
毫无意外,这是由一位来自Jersey的大胆的家伙NicholasLongworth所开始的,Longworth是我们口中常说的“小人物大梦想”的典型代表。1803年,Longworth从纽瓦克(Newark)搬到辛辛那提,成为了一名律师,并且赚了很多钱。同时,他还特别痴迷园艺,于是他决定,效仿其他富人的做法,投资一个完全随意的、需要花大价钱的项目,那就是建立一个酒庄。
由于地处河谷,又加上临近的伊利湖的温补效应,要在这里种植葡萄并不完全是一个疯狂的想法。这个项目只是没能完成,当然也就提不上什么商业成功了。直到后来被称作“老尼克(Old Nick)”的Longworth决心要试一试,于是1813年的时候他在这里种下了第一批葡萄藤。这次的尝试并没有立马取得成功,但是正如你所猜想的那样,一个来自Jersey的被叫做“老尼克”的百万富翁是不太可能在磨难(tribulation)面前轻易倒下的。
终于Longworth在一种叫做卡托巴(Catawba)的本土葡萄品种身上取得了成功,不过也再一次遇到了一些阻碍: 卡托芭具有一种明显的“狐狸”气味,有点像是带一些霉味并混杂着一丝落水狗的味道。Longworth的解决办法是,尽早去除葡萄汁中味道更重的葡萄皮,来避免这种令人不愉快的气味出现。
结果,一种略带桃红色的甜葡萄酒就此诞生并流行开来,很快,Longworth就发现自己掌握着美国第一个在商业上获得成功的酒庄。而且幸运之神再次眷顾于他, 1842年,一次意外的二次发酵(跟香槟一样)使Longworth得到了一批桃红色的卡托巴起泡酒,这比之前的非起泡酒更受欢迎。到1860年的时候,俄亥俄州的葡萄酒产量就占到了全美国的三分之一。老尼克也由于桃红起泡酒的流行而大获成功。
运气依然没有离开勇敢富有的Longworth,只是这一次是坏运气,而不是好运。卡托巴这个葡萄品种遭遇了霜霉病的侵袭,并且遭受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及早期的禁酒运动的摧残。因此虽然今天美国依然有地方在生产卡托巴葡萄酒,但是老尼克创造的卡托巴的全盛时期已经不复存在,一切都已收归记忆。不过请一定要记住,美国葡萄酒之父是一位来自Newark的孩子,并在俄亥俄州实现了他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