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原董事长可能获产销伪劣产品罪最高刑罚
核心提示: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站在被告席上的这位“乳业女皇”悔恨不已,泪如雨下。有律师称,她可能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入刑以来获刑罚最高的第一人。
2008年的最后一天,备受关注的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10多个小时,到31日晚上10时10分方结束。控方在庭上指出,田文华等4名被告在确认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让问题产品上市销售。面对指控,田文华在法庭上承认属实。
根据起诉书显示,田文华于2008年9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时涉嫌的罪名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在庭审时,公诉人则主张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田文华等人的刑事责任。对罪名的这一调整,在司法界顿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问罪田文华,从某种程度上说,在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方面具有标志意义。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称,公诉机关此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田文华,将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国家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入刑以来,刑罚最高的第一人。
承认指控属实
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华十分后悔,她在陈述时很认真地承认诉方的指控属实,还流着后悔的眼泪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2008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四辆警车抵达该市第二看守所,提审田文华及副总经理王玉良、副总经理杭志奇、奶事业部总经理吴聚生等4名高管。
上午8时整,庭审准时开始,旁听席座无虚席,刑一庭庭长张晓旗担任本案审判长。当田文华等4人被带进法庭时,立时引来所有人的目光。身着黄色囚服的田文华精神状态显得比想象中要好。
面对法庭,田文华稍显拘谨,声音低弱,以致审判长两次提醒她提高声量。随着庭审的进行,她逐渐恢复了常态。她对问题的回答思路清晰、条理分明,甚至几时几分召开的何种会议都记忆犹新,她对公诉书指控她的部分表示认可。
控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田文华是否存在瞒报方面。
公诉人认为,三鹿集团在明知其产品检出三聚氰胺的情况下知情不报,并且没有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
公诉人询问田文华时,她多次表示,很多事情是技术部门在做,她自己并不知情。
而辩护人询问田文华时,她思路相当清晰:2008年9月,在三鹿被勒令停产之前,她至少曾经2次书面报告过石家庄市政府。而且在检测结果出来以前,三鹿集团已经派人去各地安抚患病儿童和家属。
“当时,医生并没有确定三鹿奶粉是导致这些儿童患病的直接原因,三鹿已经开始垫付患病儿童的医疗费了。”田文华说。
田文华在确定产品含有三聚氰胺后,便参照欧盟标准,用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和每公斤20毫克以下的产品,调换库存和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这是董事会集体的决定,而且当时并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在庭审现场,她说。
田文华说,此后,三鹿集团将系列样品送往多家检测机构检测,但都没检测出问题,都声称产品正常。
2008年7月24日,三鹿将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当时考虑到公司的声誉,三鹿并没有向该中心说明是自己的成品,而仅表示是原料或其他东西。在送审过程中,三鹿集团还想方设法予以保密。
田文华说,8月1日下午5时许,她得到检测报告: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批次检出了三聚氰胺。于是,她紧急召开了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进行商议。
然而,正是由于这次会议错判了形势,并通过了一系列错误决议,让三鹿集团走上了绝路。
田文华说,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在三鹿集团的董事要求召回产品,但参加会议的许多高管认为,召回产品会造成声誉受损,于是决定以悄悄换回的方式取代召回。“当我们说了这一建议后,新西兰方代表没有反对,所以这个提议就通过了。”
现在,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华十分后悔,对检方的指控,她在陈述时很认真地承认控方指控属实,还流着后悔的眼泪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