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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须严惩“传授有毒食品生产技术的专家”8/11

食品商务网 2010-08-11 14:42 饮料
作者:中国食品报记者 邱德生 今年六月底到七月初,我国几个地区又发现了三聚氰胺奶粉,民众再一次绷紧了

    作者:中国食品报记者  邱德生

 


 

    今年六月底到七月初,我国几个地区又发现了三聚氰胺奶粉,民众再一次绷紧了食品安全的神经。

    近几年发生的苏丹红调味料、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猪肉、皮革水解蛋白粉等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我国的国际形象。在这些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高科技的影子,都有科技专家型的幕后高手指点。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必须严厉惩处“传授有毒食品生产技术的专家”。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切除“三聚氰胺”等滋生在食品上的毒瘤。

    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爆发后,官方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认定是原奶环节出了问题:不法奶农为提高牛奶中的蛋白质含量、牟取不义之财,在原奶中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三聚氰胺。但问题是,在往牛奶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发生之前,一般的技术人员根本不知道三聚氰胺在食品造假中的作用,只有精通食品工程和化学工程的复合型技术人员方知三聚氰胺的假蛋白“威力”。很显然,对于往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来提高蛋白质含量的技术,普通奶农、普通收奶员、普通生产工人,甚至大多数食品技术人员都不可能知道,因为,很多食品从业人员在以前根本就没听说过三聚氰胺,更不知道如何用三聚氰胺去造假,缺乏技术力量的小企业也不可能知道这种工艺,除非有专家型的“高手”指点。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虽于2008年9月初被揭开,相关善后工作也已展开,但其余毒仍未散尽,仅在2009年的最后两个月,关于三聚氰胺毒奶粉的新闻就不断:一是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国内婴幼儿奶粉的价格和销售形势仍不理想,很多父母拒绝购买国产奶粉。而洋品牌奶粉趁虚大举入市、大幅提高价格,销量猛增。有关行业协会也对外宣称,我国去年的乳制品对外出口量很少,但进口量比出口量大得多。二是11月20日,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一纸普通破产程序裁定书显示,三鹿集团在优先偿还员工工资、社保、抵押债权等之后,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因食用三聚氰胺奶粉而致病的“结石宝宝”赔偿即被纳入普通债权之列。这意味着,即便患儿向三鹿公司索要赔偿的官司胜诉,也无法从三鹿公司获得赔偿。“三聚氰胺事件”的主角三鹿集团破产终结,把烦恼留给了患儿和家长们,全国29万多名患儿的后续治疗费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三是从2009年12月初到今年1月份,陕西、上海、广东等地又发生了数起“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毒奶粉”的事件,给公众本已脆弱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又添加了新的阴影。四是在近期,三聚氰胺毒奶粉又重出江湖。据权威媒体报道,在今年六月底到七月初,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又在甘肃、青海、吉林等地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奶粉,经检测发现,三聚氰胺超标最高达500余倍。

    猪肉是我国国民消费的主要肉类,但近几年,全国发生过多起“瘦肉精事件”,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和肉类产业的发展。普通的养殖户根本不知道瘦肉精是什么物质,也不知道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可以提高猪肉的“瘦肉率”。这一非法技术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的“指点”,普通的生猪养殖户根本不可能知道和使用。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等同于投毒,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和广大民众的健康。为保障食品安全、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的高科技犯罪行为,对传授有毒食品生产技术的专家,有关部门应施以严刑。

    在西方发达国家,只要是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剂,危害到人体健康,一旦举报被证实,面临的是刑法和经济处罚的双重惩处:终身监禁和被罚倾家荡产;如果是外资和外国人,还要加上永久驱除出境,其性质如同有意谋杀。如果危害到婴幼儿和孕妇,会被判一级谋杀,会被处以最严厉的刑罚。由于此类事件的性质严重、惩处严厉,很少有胆敢冒险者。

    在食品中有意添加的有毒有害化学物的性质一般较稳定,常用的食品加工的热处理等措施无法消除其对人体的危害,结果是消费者急性死亡或慢性中毒。在食品生产中有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与人工投毒的恐怖袭击没有本质区别,司法机关必须对其严惩。

    在近年来人为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对于有毒原料的提供者、有毒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司法机关都施以刑罚,进行了严惩。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制售有毒食品的整个链条中,最关键的人物——有毒食品生产技术的提供者即传授有毒食品生产技术的专家,却没有受到应有的严惩,至少媒体没有这方面的报道;而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的信息,通常是从媒体获悉的。

    保障食品安全要求具有可溯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也必须“溯源”。因此,在查处“投毒型”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必须从根本上挖出那些教唆奶农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高人”,并进行严惩,就象前些年对那些提供毒品制造技术的化学专家处以极刑一样。国家必须使用严厉的手段,才能清除食品中的三聚氰胺之类的毒瘤,才能保障食品真正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如果不对“提供制造有毒食品技术”的专家进行严惩,那这些无良专家还会继续“研究与创新制毒技术”,类似苏丹红辣椒油、三聚氰胺饲料、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肉、水解皮革蛋白粉等严重的食品投毒事件还将不断上演,将对我国的公共安全和民众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

    中国食品报邱德生 简介

    作者邱德生,中国食品报记者。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现西南大学)食品工程专业本科,曾在食品企业从事食品技术开发和生产管理达8年,现从事食品资讯收集和传播工作, 主要介绍食品生产技术、杀菌保鲜技术、原配料、设备、市场营销、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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