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转基因食物的法规和标签制度
2007-05-12 17:05
食品法规
日本:日本政府一直对转基因食物执行自愿安全检验,然而,自从2001年4月1日,所有转基因食物都规定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同时,日本亦针对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食物,执行强制性标签制度,部分转基因成分被禁止,包括“星联”玉米。
韩国:韩国政府从20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转基因食物强制性标签制度,并于2001年9月1日严格执行,出售食物需要出示证明文件,显示其转基因成分,任何公司被发现标签上有错误信息,将被判入狱3年或罚款3000万韩元,没有贴上标签者亦被罚1000万韩元。
欧盟:欧盟“新种食物法”针对各类转基因或含转基因成分食物,监管食物销售及实行标签制度,另外亦进行立法,针对RR大豆及Syngenta公司的Bt玉米,要求在这类食物的标签中列明DNA及转基因作物的新蛋白质。2000年4月,食品添加剂及香剂被纳入标签制度内,其DNA亦需在产品上列明。转基因动物饲料及由转基因饲料养育的动物的监管,亦在规划及讨论阶段,欧盟正计划改善标签法例,规定所有基因产品的基因成分可以被追踪。
俄罗斯:俄罗斯于2000年7月1日成立转基因消费品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物及医药品,都需要标签,有关转基因成分的信息必须在货运文件上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