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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条款及其内容

2007-05-12 17:07 食品法规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在“加曲”后增加“(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

四、产品相关标准
   
增加QB/T2746-2005《清爽型黄酒》。

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

(一)检验项目。
   
将“黄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挥发酯”备注栏中的内容更改为“绍兴酒(绍兴黄酒)和稻米类清爽型黄酒检验项目”。“挥发酯”作为稻米类清爽型黄酒发证、监督、出厂检验项目;作为其他黄酒的*号项目以及发证、监督检验项目。
   
在“注:1.依据标准”中增加QB/T2746。“在“注:2.”最后增加下列文字:清爽型黄酒产品名称应明确标示“清爽型黄酒”,还应标注产品“类型”。

(二)判定原则。
   
将1.符合发证条件(2)更改为:“清爽型黄酒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5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其他黄酒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3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
   
将2.不符合发证条件更改为:“清爽型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5项指标(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其他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3项指标(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