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通知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
2007-09-29 10:03
食品法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4月份以来,各地区生猪及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一些大中城市价格涨幅较大、上涨过快。
这次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二是受去年疫病影响,年末母猪饲养量和生猪存栏量下降,导致供给减少;三是玉米价格上涨导致饲养成本增加。生猪及猪肉价格适度上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但上涨过快将带动其他肉类及禽蛋等副食品价格和餐饮业价格上涨,影响低收入居民的生活。
通知强调,猪肉等副食品生产和供应事关群众生活,影响全局。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作,保持市场稳定。
一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解决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价格和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产销区协作,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要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加强疫病防治,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研究扶持养殖业发展的保险政策。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饲养母猪的养殖场和专业户给予适当补助,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缓解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养猪集中、贡献较大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要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各地要做好产销区衔接,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保证猪肉供应,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特别要注意做好中心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铁道、交通部门要对生猪运输给予优先安排。
四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各地要停止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五要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六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进一步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避免集中上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七要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等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采取适当补贴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今年4月份以来,各地区生猪及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一些大中城市价格涨幅较大、上涨过快。
这次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二是受去年疫病影响,年末母猪饲养量和生猪存栏量下降,导致供给减少;三是玉米价格上涨导致饲养成本增加。生猪及猪肉价格适度上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但上涨过快将带动其他肉类及禽蛋等副食品价格和餐饮业价格上涨,影响低收入居民的生活。
通知强调,猪肉等副食品生产和供应事关群众生活,影响全局。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作,保持市场稳定。
一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解决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价格和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产销区协作,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要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加强疫病防治,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研究扶持养殖业发展的保险政策。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饲养母猪的养殖场和专业户给予适当补助,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缓解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养猪集中、贡献较大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要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各地要做好产销区衔接,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保证猪肉供应,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特别要注意做好中心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铁道、交通部门要对生猪运输给予优先安排。
四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各地要停止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五要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六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进一步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避免集中上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七要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等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采取适当补贴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