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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粮食产品出口退税 烟台粮食出口增速将下降

烟台海关 2007-12-25 10:14 食品法规
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自21日起,我国正式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受此影响,未来烟台市粮食类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将逐步下降。 此次政策调整前,我国对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实行13%的出口退税率,政策的调整即意味着,在财政部规定
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自21日起,我国正式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受此影响,未来烟台市粮食类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将逐步下降。

  此次政策调整前,我国对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实行13%的出口退税率,政策的调整即意味着,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以后如再出口本次调整所涉的这48项商品,利润空间将直接减少13%,大大压缩企业的出口收益,影响程度不容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