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今日实施
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第十二届
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据悉,条例系统规范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摊贩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针对性强。 同时,该条例填补了立法和监管措施空白,对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成果的固定和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该条例还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要求,规定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引导和扶持措施,设定了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明确了食品摊贩备案制度,对小作坊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细化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要求,明确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赋予了监督管理的手段。
据了解,江苏省有食品小作坊3.5万多家,从业人员8.7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4.9万家,从业人员9.2多万人,消费人群广泛。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分布广泛,因其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散,生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销售范围广,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监管任务重,难度大。为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有必要制定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方面的法规,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行为,从源头保障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