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的缺失和漏洞
监管部门的缺失和漏洞
受害儿童家长曾想把奶粉送检,向工商投诉,工商说不归自己管;他们找到质量监督部门,对方表示不接受个人申请;据了解中国乳制品管理部门多达11个,2008年发生三鹿毒奶粉事件后,国家又出台了系列公共政策,本以为三鹿奶粉事件能“催生”出一套反应灵敏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但这次的“检测无门”,还是再次让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存在的漏洞暴露无遗。
众多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管不到位,除了监管力度不足之外,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多头监管、空白监管也依然存在,而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方式有待完善。
质检部门“不检”的尴尬
武汉的几位家长想把奶粉送往质检部门质检,质检部门表示并不接受个人送检,同时激素也并非奶粉的常规检测项目。两大国家级乳品质量检验中心均表示,只能检查奶粉国家标准里规定的项目,激素属于药品;而药品检测部门也以不能检测食品为由予以拒绝。也就是说,即使圣元奶粉含有激素,工商、质检、食检、药检等部门都事不关己、“无能为力”,仍不影响奶粉的“合格”结论。由此,我们不禁想起三聚氰胺事件,也是同样的理由,让质检关层层失守。现实是残酷的,“不检”的后果是让全国数万婴幼儿以及他们的家庭受到伤害。为此,我们重新制定了奶乳品检测标准,将三聚氰胺纳入检测范围。但新标准却没能让激素“登场”。
前阵子曝出的“问题米”在检测方面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五常香米”绝大部分是“杂牌米”用香精熏出来的,关于大米中添加香精,粮食局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从未做过这样的检测。“通常做的是常规检测比如重金属、农药残留这些对人身健康会有直接伤害的。或者根据要求做有针对性的检测。但是没碰到有要求检测香精的。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这也说明,消费者个人完全有资格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
公众消费食品出现了健康问题要求检测食品质量时,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谁应当受理呢?
政策标准制定部门
在麦当劳的“橡胶门”事件中,橡胶类化学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日常检测项目”。
“问题香米”事件,国家对大米的检测没有相关标准。
“激素并非奶粉的常规检测项目”
国外对食品中的激素有严格控制,比如对终端奶粉成品会检测激素,也有多种检测手段进行检测。而国内到目前为止,暂无检测该项目指标。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标准滞后性明显,很难将纷呈出新的食品问题有效囊括。这种情况下,即便奶粉激素问题真的存在,原有的标准也对之不起作用。如果标准都难起作用,质检机构想主动介入各种食品质量问题,恐怕也只能有心无力。
企业的责任心在哪里?
事件发生后,圣元只是单方面发出致媒体的公开信,强调圣元产品安全可靠,没有添加任何激素类物质,并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公布检测结果。”声明还表示,媒体报道政府职能部门已经采集了武汉地区“性早熟”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对此,著名乳业专家王丁棉指出,圣元缺乏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解决问题应有的态度。先是被媒体曝出欲与消费者私了的不光彩手段,继而又一脚皮球将问题都推给政府。“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你自己的产品接到了集中的投诉,还不应该高度重视展开自查吗?”
消费者的“检测无门”,狠狠暴露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软肋,监管部门应重视食品安全的预见性与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的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经常增设项目,调整标准。食品检测、食品监督、药物监察等部门发生互相推诿的情况是消费者不愿看到的,若相关部门能做到信息共享,筑起联防线,“检测无门”的现象就可能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