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可追溯机制需大力推动
牛肉和猪肉价格悬殊,受暴利驱使,少数肉贩动起了歪心思,通过添加硝、牛肉精、胭脂红等将猪肉制成“牛肉”,甚至做起“手术”,将猪肉拼接在牛腿上对外出售。1月6日,明光警方破获该案件,涉案9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夫妇已被刑事拘留。(1月10日 《新安晚报》)
从“明胶皮冻”、“红心咸鸭蛋”,到“致命的福寿螺”“疯狂的辣条”,这些年中国的食品造假技术一直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不断突破公众的认知底线。这不,又有人搞起了“挂牛腿卖猪肉”的龌蹉勾当----华某某夫妇低价从周边乡镇购买淘汰种猪或老母猪,然后用针线将猪腿“嫁接”在牛腿上,外面蒙上牛皮,缝合后伪造成牛腿出售。
不法分子何以干起了“挂牛腿卖猪肉”?无非是“利令智疯”。市场上牛肉价格一般为三十元/斤以上,而嫌疑人购买的猪肉,成本只有6元/斤。将猪肉伪造成牛肉,就意味着获取5倍的利润。于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不法分子无节操、无底线的使用自己的智慧。比如,用胭脂红、苯甲酸钠、明胶、工业盐、硝、牛肉精等化工产品浸泡猪肉,使之在色香味上类似于牛肉。再比如,通过细致的手工缝合,将猪肉和牛肉“无缝对接”。
据警方报道,“猪肉经过加工后,从外形和血色上看,非常像牛肉,很难分辨”。但假牛肉做的越真,群众遭到的坑害就越大。据华某某交代,从作案至案发,已非法获得9万余元。这意味着,有将近2吨的被胭脂红、苯甲酸钠和牛肉精等化工用品浸泡的假牛肉流入餐桌,威胁舌尖上的安全。其危险性和危害性不言而喻。
那么,如何破解毫无底线的“挂牛腿卖猪肉”呢?首先就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法、重拳出击,通过细致的排查、暗访,将制假、售假网点一网打尽。其次要用好法律杠杆和食品黑名单制度。新版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刑事责任追究优先”。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部门更该严格执行,对不法分子施以重拳,使其不敢造假。同时,食安部门也要制定食品黑名单制度,“一次造假终身禁入”。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杠杆,将问题食品挡在群众的餐桌之外。
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部门要大力推动的是食品可追溯机制,用食品可溯化破解“挂牛腿卖猪肉”。试想,肉制品的来源、产地、屠宰日期、饲养人、制作流程等全部可以通过扫码查询,不法分子还有“挂牛腿卖猪肉”的空间么?因此,从长远看,相关部门更该通过整合数据库,研发食品终端查询APP,让食品“可溯化”尽快上路。唯有如此,才能破解“挂牛腿卖猪肉”之弊,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