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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类

买螃蟹遇“潜规则”

泰州新闻网 2011-12-16 11:45 水产类
近日,南通游客黄先生打电话到姜堰溱潼工商分局投诉,称其购买的螃蟹按3.5两规格每只都有缩水。工商执法人

    近日,南通游客黄先生打电话到姜堰溱潼工商分局投诉,称其购买的螃蟹按3.5两规格每只都有缩水。工商执法人员到场了解情况,帮黄先生讨回公道。

  黄先生游玩溱潼古镇和溱湖风景区后返程回家途中,看到几位摊贩卖溱湖簖蟹,不同重量的螃蟹标价不一,黄先生选中了规格3.5两的螃蟹,每斤价格55元,而规格3两的螃蟹每斤价格40元。黄先生买了20斤规格3.5两的螃蟹,付完钱后,用随带的弹簧秤称重,结果每只螃蟹都在3.1两到3.4两重之间。摊贩说,溱潼卖螃蟹都是这样规定的,3.1两到3.4两重的螃蟹规格标为3.5两。

  工商执法人员到场后了解情况,认为摊贩欺骗了顾客。执法人员说,3.1两到3.4两的螃蟹应按3两规格价钱卖,而不应按3.5两的规格价钱卖。最终,摊贩退还了多收的300元。